我们在同一个application内部,可以随意的startActivity from Activity A to Activity B,而官方的文档中说startActivity可能会报NotFoundException,表示被start的Activity不存在。因此,我们很容易忽略另一个可能的Exception,Permission Denial。
当我们在不同的application中,如application A中的Activity去start一个application B中的Activity,也许你什么Exception都不会得到,也可能会直接Force Close掉。因为再Start Activity时,代码是有去检验permission的。
如下情况,可以成功startActivity而不会得到permission denial
1、同一个application下
2、Uid相同
3、permission匹配
4、目标Activity的属性Android:exported=”true”
5、目标Activity具有相应的IntentFilter,存在Action动作或其他过滤器并且没有设置exported=false
6、启动者的Pid是一个System Server的Pid
7、启动者的Uid是一个System Uid(Android规定android.system.uid=1000,具有该Uid的application,我们称之为获得Root权限)
如果上述调节,满足一条,一般即可(与其他几条不发生强制设置冲突),否则,将会得到Permission Denial的Exception而导致Force Close。
现在,我来解释一下Uid机制
众所周知,Pid是进程ID,Uid是用户ID,只是Android和计算机不一样,计算机每个用户都具有一个Uid,哪个用户start的程序,这个程序的Uid就是那个那个用户,而Android中每个程序都有一个Uid,默认情况下,Android会给每个程序分配一个普通级别互不相同的Uid,如果用互相调用,只能是Uid相同才行,这就使得共享数据具有了一定安全性,每个软件之间是不能随意获得数据的。而同一个application只有一个Uid,所以application下的Activity之间不存在访问权限的问题。
如果你需要做一个application,将某些服务service,provider或者activity等的数据,共享出来怎么办,三个办法。
1 、完全暴露,这就是android:exported=”true”的作用,而一旦设置了intentFilter之后,exported就默认被设置为true了,除非再强制设为false。当然,对那些没有intentFilter的程序体,它的exported属性默认仍然是false,也就不能共享出去。
2、权限提示暴露,这就是为什么经常要设置usePermission的原因,如果人家设置了android:permission=”xxx.xxx.xx”那么,你就必须在你的application的Manufest中usepermission xxx.xxx.xx才能访问人家的东西。
3、私有暴露,假如说一个公司做了两个产品,只想这两个产品之间可互相调用,那么这个时候就必须使用shareUserID将两个软件的Uid强制设置为一样的。这种情况下必须使用具有该公司签名的签名文档才能,如果使用一个系统自带软件的ShareUID,例如Contact,那么无须第三方签名。
这种方式保护了第三方软件公司的利益于数据安全。
当然如果一个activity是又system process跑出来的,那么它就可以横行霸道,任意权限,只是你无法开发一个第三方application具有系统的Pid(系统Pid不固定),但是你完全可以开发一个具有系统Uid的程序,对系统中的所有程序任意访问,只需再Manufest中声明shareUserId为android.system.uid即可,生成的文件也必须经过高权限签名才行,一般不具备这种审核条件的application,google不会提供给你这样的签名文件。当然你是在编译自己的系统的话,想把它作成系统软件程序,只需在Android.mk中声明Certificate:platform则可以了,既采用系统签名。这个系统Uid的获得过程,我们把它叫做获得Root权限的过程。所以很多第三方系统管理软件就是有Root权限的软件,因为他需要对系统有任意访问的权限。那么它的Root签名则需要和编译的系统一致,例如官方的系统得用官方的签名文件,CM的系统就得用CM的签名文件。(这里就不多讲了)
讲到这里,大家应该明白Uid机制了吧。^_
安装在设备中的每一个Android包文件(.apk)都会被分配到一个属于自己的统一的Linux用户ID,并且为它创建一个沙箱,以防止影响其他应用程序(或者其他应用程序影响它)。用户ID 在应用程序安装到设备中时被分配,并且在这个设备中保持它的永久性。
通过Shared User id,拥有同一个User id的多个APK可以配置成运行在同一个进程中.所以默认就是可以互相访问任意数据. 也可以配置成运行成不同的进程, 同时可以访问其他APK的数据目录下的数据库和文件.就像访问本程序的数据一样.
对于一个APK来说,如果要使用某个共享UID的话,必须做三步:
1、在Manifest节点中增加android:sharedUserId属性。
2、在Android.mk中增加LOCAL_CERTIFICATE的定义。
如果增加了上面的属性但没有定义与之对应的LOCAL_CERTIFICATE的话,APK是安装不上去的。提示错误是:Package com.test.MyTest has no signatures that match those in shared user android.uid.system; ignoring!也就是说,仅有相同签名和相同sharedUserID标签的两个应用程序签名都会被分配相同的用户ID。例如所有和media/download相关的APK都使用android.media作为sharedUserId的话,那么它们必须有相同的签名media。
3、把APK的源码放到packages/apps/目录下,用mm进行编译。
举例说明一下。
系统中所有使用android.uid.system作为共享UID的APK,都会首先在manifest节点中增加android:sharedUserId="android.uid.system",然后在Android.mk中增加LOCAL_CERTIFICATE := platform。可以参见Settings等
系统中所有使用android.uid.shared作为共享UID的APK,都会在manifest节点中增加android:sharedUserId="android.uid.shared",然后在Android.mk中增加LOCAL_CERTIFICATE := shared。可以参见Launcher等
系统中所有使用android.media作为共享UID的APK,都会在manifest节点中增加android:sharedUserId="android.media",然后在Android.mk中增加LOCAL_CERTIFICATE := media。可以参见Gallery等。
另外,应用创建的任何文件都会被赋予应用的用户标识,并且正常情况下不能被其他包访问。当通过getSharedPreferences(String,int)、openFileOutput(String、int)或者openOrCreate Database(String、int、SQLiteDatabase.CursorFactory)创建一个新文件时,开发者可以同时或分别使用MODE_WORLD_READABLE和MODE_WORLD_RITEABLE标志允许其他包读/写此文件。当设置了这些标志后,这个文件仍然属于自己的应用程序,但是它的全局读/写和读/写权限已经设置,所以其他任何应用程序可以看到它。
关于签名:
build/target/product/security目录中有四组默认签名供Android.mk在编译APK使用:
1、testkey:普通APK,默认情况下使用。
2、platform:该APK完成一些系统的核心功能。经过对系统中存在的文件夹的访问测试,这种方式编译出来的APK所在进程的UID为system。
3、shared:该APK需要和home/contacts进程共享数据。
4、media:该APK是media/download系统中的一环。
应用程序的Android.mk中有一个LOCAL_CERTIFICATE字段,由它指定用哪个key签名,未指定的默认用testkey.
Uid 类似与标定 pc机用户的权限 权限高 享有的资源就多
多个application共享同一个process
<application >下的
android:process
By setting this attribute to a process name that's shared with anotherapplication, you can arrange for components of both applications to run inthe same process — but only if the two applications also share auser ID and be signed with the same certifica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