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单上单价的逻辑关系(以易飞系统为例)
录入供应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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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入供应商料件价格
(单据信息中要录入:品号、单价、生效日期)
↓
采购作业开始时,物料A是已采购过物料,有固定供应商。如果市场价格发生变化,则需要重新核价。此时A在系统中的价格以最后一次进货时进货单上的价格为准。
同一种物料,由于供应商不同,其价格也是不同的,原因是:所进货物的质量、进货渠道、付款税率等等。
新开发的物料B是没有供应商的,关于B 的信息是需要新建的。
首先,搜索B的供应商,并建立有意向的供应商资料(录入供应商信息),然后是询价。在易飞ERP系统中,询价单是要录入的,作为本公司的个案程序,并没有走此程序。
接着是录入供应商料件价格。在此操作中,单头的品号信息、供应商信息、币种、计价单位和生效日期是必须要填写的。单身可为空,也可填,其内容是买不同数量物料时的价格优惠情况(分量计价,注意与单头中“分量计价”的关系。所谓分量计价,是定义不同进货数量时,供应商提供不同的单价以优惠客户)。
在单头中,除了以上信息外,还有核价日、失效日、采购单价、初次交易日、上次进货日。
核价日 :可空白,若本信息可由单据设置为更新核价的核价单或采购单或进货单审核时来更新时,单据的日期即为核价日。
失效日:可空白,信息如果由核价单而来,则生效日为核价单单身的生效日期。若失效日不为空白,则判断,失效日不可和生效日相同或在生效日之前。
初次交易日:由第一笔进货单来更新。
上次进货日:由第一笔进货单来更新。
采购单价:这里要填的是大于等于0的数字。
关于生效日期,失效日期,核价时与采购单取价的关系:
笔数 | 1 | 2 | 3 |
核价日 | 4/1 | 4/15 | 5/1 |
生效日期 | 4/1 | 5/1 | 5/15 |
失效日 | 4/30 | 5/30 | |
单价 | 10 | 8 | 11 |
采购日期 | 3/5 | 4/5 | 5/10 | 5/18 | 6/1 | 6/30 |
缺省单价 | 最近进价 | 10 | 8 | 8 | 11 | 11 |
然后是录入核价单。在核价单中最值得注意的是生效日、原单价、单价、失效日,这些都在单身中。
生效日 :不可空白,指本核价单单价的生效日期,若核价单为『更新核价』,本字段信息将更新至「品号供应商信息」的『生效日期』。
失效日:不可空白,指本核价单单价的生效日期,若核价单为『更新核价』,本字段信息将更新至「品号供应商信息」的『失效日期』。失效日不可和生效日相同或在生效日之前。
单价:可查历史单价。单价的缺省顺序是:1.品号供应商信息;2.0;3.可自行输入。
在设置核价单的单据性质时,我们可选择“更新核价”、“核对采购”,这样在对核价单进行审核的时候会相应更新相关单据上的价格,在采购时候,如果所填入的价格与供应商对不上时,系统会自动报错。
说明:录入供应商料件价格时,我并没有录入采购单价、也没有做核价,直接录入采购单,进货单,并审核,然后更新录入供应商料件价格,单价没有发生改变。
现举一例子来说明:
有一物料M,原来的供应商C的采购单价为0.05,现由于市场价格发生了波动,需要新开发新的供应商,以维持原有的生成成本。
录入A供应商的品号价格 0元 生效日期:为单据日期(可选)
录入B供应商的品号价格 0.04元 生效日期:为单据日期(可选)
重新核价:
供应商名称 | 生效日期 | 原价 | 核价 |
A | 即日 | 0 | 0.045 |
B | 即日 | 0.04 | 0.041 |
C | 即日 | 0.05 | 0.051 |
录入请购单,采购维护请购单,选择供应商为B,由于核价单未被审核,供应商的品号价格为0.04,所以在维护时弹出的单价仍然为0.04,将请购单维护成采购单,并审核,更新后,请购单和采购单上的价格都为0.04。然后做进货处理,由于进货单上的单价是可以手动的更改的,在这里保持与采购单上同步,审核后,供应商品号价格维持不变。
现更改进货单上的单价为0.41,并审核进货单,更新查看“录入供应商料件价格”、“请购单”、“采购单”,只有录入供应商料件价格被更新(居然是0.048,这个破系统,晕死,不管了,反正被更新了。)有与核价单不能被审核,所以无法做客观的判断,(更进一步证明了中个系统是个破系统。)主观判断是应该可以做相应的更新,当然,前提条件是单据性质是这样设置的,否则我也没办法啊!!! 汗~~~
做完测试后,向老大请教了一下,采购单上的单价是根据供应商料件价格来的,现 “录入供应商料件价格”,在里面录入物料的单价,然后核价,审核后的核价单会自动更新供应商品号价格。在维护请购单时,选择供应商后带出的物料价格不是核价单上的单价,而是“录入供应商料件价格”中的价格。如果采购作业中不在系统中做核价的步骤,在采购单和进货单上直接更改价格,则审核后也会把价格更新。下次录单的时候,价格会以最新的价格来显示。(有点小意见:如果不做核价的作业,虽然采购单开立后是需要领导审核后才能做进货处理,并进货,但是如果公司很大,领导的工作很忙的话,根本就无法做到控制,这样容易出错。尤其是在核价的时候采购和对账的人总是会扯不清楚的。像我们公司就是这种情况,规范的流程操作是数据准确性的最好保证)
综上所述,价格的更新不仅可以用已审核的核价单来更新,还可以用已审核的进货单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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