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A二十--关联方关系的披露要求
关联方关系的披露要求
1、存在控制和被控制关系时,无论有无交易,均需披露:
①、企业经济性质或类型、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注册资本及其变化。
②、企业的主营业务。
③、所持股份或权益及其变化。
2、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时,在没有发生交易时,可不披露。发生交易时,应披露:
①、子公司
②、合营企业
③、联营企业
④、主要投资者个人
⑤、关键管理人员
⑥、主要投资者个人或关键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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