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对一个软件成本造价评估过程中,估算软件项目的工作量时,我们应该考虑从软件和开发两方面因素来确定工作量的主要属性。
软件因素可以被理解为待开发软件和系统本身所具有的特性,这些特性是客观存在的,不会随着不同的开发者而有不同。这些特性可以被直观地识别,也可以通过某些方法被识别。对于待开发系统或软件而言,这些特性更多的表现为一种约束,任何开发者进行开发时,都必须将软件因素作为一种约束条件考虑在内。典型的软件因素如下:
规模:可以通过功能点方法来进行估算,并根据历史数据分析规模对生产率的影响。虽然传统的估算理论及模型认为随着项目规模的增加,项目复杂度变大,因而生产效率会有所降低。但根据北京软件造价评估技术创新联盟对国内外数据的分析结果,在通常的商业应用开发中(规模不超过10000FP),项目生产率会随着系统规模的增加而缓慢提高。
应用领域:主要对于委托方而言,其组织的类型(政府、银行、大型企业等),待开发项目的业务领域(金融、政务、生产制造等),应用类型(OA、ERP、MIS)等,都是可以直观识别的软件属性。
质量属性:一般指可靠性、可使用性、效率、可维护性、可移植性。开发组织应特别注意明确委托方对于质量的需求,并将其作为工作量调整的重要考虑因素。
开发因素更多的是由开发团队的特性决定的。不同的开发团队,因为自身特点不同,在完成同样的软件项目时,所消耗的工作量也不相同。一般常见的开发因素有:
采用技术:如开发该系统所用的语言、开发平台、系统架构、操作系统等。
开发团队:开发方的组织类型、团队规模、个人能力等。
过程能力:开发方的成熟度(如所具备的CMMI成熟度)、管理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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