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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关于促进人才集聚的若干措施》(下称《人才措施》)出台。据悉,《人才措施》侧重加大对基础性人才的引进力度和培养激励,从加大引进人才扶持力度、完善人才培养激励机制、实施人才引进专项奖励、创新人才人文关怀机制等方面进一步落实人才强区战略,集聚人才优势,构建引进人才、留住人才、人才反哺的发展格局。
人才引进:“双一流”毕业生每人每年补助2.4万元
《人才措施》提出,对新引进为国内全日制本科并获得相应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在满足签订要求的情况下,“双一流”大学(或所学专业为“双一流”学科)者给予每人每年综合补助2.4万元,非“双一流”者给予每人每年综合补助1.2万元,最长连续补助2年。
而对新引进为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技师技能等级以上人才,在满足签订要求的情况下,给予每人每年综合补助2.4万元,最长连续补助2年。
此外,在人才提升方面,《人才措施》鼓励区内企业深挖自身人才资源,提升员工专业技术和职业技能水平,对在区内企业工作期间获得相应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等级的,最高给予2万元补贴。
汕头高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招录高层次人才
人才培训:按50%比例给予培训经费补贴
《人才措施》鼓励区内企业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加强员工培训,深化与教育培训机构的交流合作,对在培训机构开设专业培训班的区内企业,按50%比例给予企业相应培训经费补贴,最高不超出5万元。经管委会核准举办的高级研修班,一次性给予企业每班50%的办班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同时,鼓励区内行业协会(组织)、生产型企业、职业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等,建设集职业技能开发、实训、评价和就业服务于一体的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鼓励人力资源中介机构引进境内外高层次人才来高新区创新创业。
柔性引才:鼓励聘请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科研人员
《人才措施》鼓励企业聘请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科研人员利用双休日、节假日及其他时间,到企业指导和参与技术研发工作,与企业联合开展技术攻关。
此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在职科研人员以及攻读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与企业签署合同,每年在企业工作的时间不少于30天,按企业支付报酬的50%给予企业补贴,单个企业每年不超过10万元。
人才奖励:优秀企业家可获10万元专项奖励
《人才措施》中提出,对高新区内经济发展、科技创新有突出业绩的优秀企业家、青年创新人才、科研创新团队分别给予10万元、3万元、10万元专项奖励。
人才是第一资源。汕头高新区认真贯彻落实汕头市委、市政府“引进博(硕)士三年行动计划”工作部署,持续发力人才工作,在制定出台《人才措施》的同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招录一批高层次人才。
截至2月底,累计收到博士研究生报名表40份,确定35名进入面试;累计收到硕士研究生报名表109份,确定92名进入面试;举办线上面试会共计8场次。
汕头高新区举办线上面试会共计8场次
新闻来源:南方pl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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