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个java源文件中,如果有public类(包括抽象类,下同)或public接口,那么就只能有一个public类或一个public接口,不能有多个public的类或接口,当然可以有多个包可见的类或接口,即默认访问权限修饰符, 即类名前没有访问权限修饰符。 public类或接口 与 包可见的类或接口在文件中的顺序可以随意的顺序,即public类或接口可以不在第一个的位置。java源文件名必须与该public类名或public接口名相同。
2、一个java源文件中,如果既没有public类,又没有public接口,那么java源文件名没有限制。只要符合文件名的命名规范就可以,可以不与文件中任一个类或接口同名。当然也可以与其中之一同名。
3、类和接口的命名不能冲突,即同一个包中的任何一个类名或接口名都是不同的。不同包,可以名字相同,因为通过包可以把它们区分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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