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nal
类不可被继承、方法不可被重写、变量值不可变
为什么局部内部类和匿名内部类只能访问局部final变量?
原因是编译器实现上的困难:内部类对象的生命周期很有可能会超过局部变量的生命周期。
局部变量的生命周期:当该方法被调用时,该方法中的局部变量在栈中被创建,当方法调用结束时,退栈,这些局部变量全部死亡。而内部类对象生命周期与其它类对象一样:自创建一个匿名内部类对象,系统为该对象分配内存,直到没有引用变量指向分配给该对象的内存,它才有可能会死亡(被JVM垃圾回收)。所以完全可能出现的一种情况是:成员方法已调用结束,局部变量已死亡,但匿名内部类的对象仍然活着。
这里就会产生问题:内部类对象访问了一个不存在的变量。
解决方法:将局部变量复制一份作为内部类的成员变量,这样当局部变量死亡后,内部类扔可以访问它,实际访问的是局部变量打"copy",就像延长了局部变量打生命周期。
但是又会产生问题:将局部变量复制为内部类的成员变量时,必须保证这两个变量是一样的,也就是内部类修改了成员变量,方法中的局部变量也需跟着改变,怎么解决?
解决方法:将局部变量设置为final,对它初始化后,就不允许你再改值,保证了内部类的成员变量和方法的局部变量打一致性,这实际也是一种妥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