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区关于2006年新录用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的通知
请以下拟录用毕业生于6月22日前将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毕业生推荐表、成绩单、教师资格证书(还未拿到教师资格证的,提供普通话证书)四份材料的原件交到集美区教育局四楼综合科(3) 郑 老师处统一签订就业协议。 外地考生也可通过EMS把以上四份材料邮寄到:厦门市集美区石鼓路135号 集美教育局人事科 郑 老师收,邮编361021,联系电话:0592-6063920
拟录用毕业生名单
集美区教育局 2006 年 6 月 16 日
注: 本文转自http://www.xmedu.cn/jmq/ |
20060617个人日志(转:集美区关于2006年新录用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的通知)
最新推荐文章于 2024-05-02 14:33:31 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