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大设计原则分别为:
- 依赖倒置原则-Dependency Inversion Principle (DIP)
- 里氏替换原则-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 (LSP)
- 迪米特法则 - Least Knowledge Principle (LKP)
- 单一职责原则-Single Responsibility Principle (SRP)
- 接口隔离原则-Interface Segregation Principle (ISP)
- 开闭原则-The Open-Closed Principle (OCP)
1、依赖倒置原则
- 高层模块不依赖底层模块,二者都要依赖其抽象;
- 抽象不应该依赖细节,细节应该依赖抽象。
通俗来讲:就是面向接口编程。因为相对于细节来说,抽象的东西要稳定很多,以抽象搭建起来的架构比细节搭建起来的架构要稳定的多。
举个例子来说,一个团队,有需求组,开发组,测试组。而开发组和测试组面对同样的需求,做自己响应的工作。而不是测试组按照开发组的理解需求去做测试用例。也就是说开发组和测试组是直接面向需求组工作的。
2、里氏替换原则
这个主要是一个软件实体如果使用一个父类的话,那么一定适用于父类的子类。而且它觉察不出父类对象和子类对象的区别。也就是说,在软件里面,把父类替换成它的子类。程序的行为是没有变化。
通俗的来说:子类是可以扩展父类的功能,但是不能改变父类原有的功能。
它包含了四层含义:
- 子类可以实现父类的抽象方法,但是不能覆盖父类的非抽象方法;
- 子类可以增加自己特有的方法;
- 当子类的方法重载父类的方法时,它的形参要比父类的输入参数更加宽松;
- 当子类的方法实现父类的抽象方法是,它的返回值要比父类更加严格。
3、迪米特原则
这里强调的是类之间的松耦性,类之间的耦合性越弱,越有利于复用。一个处于低耦合的类被修改,不会对有关系的类造成影响。也就是说,信息的隐藏促进了软件的复用。
通俗的来说:就是一个类对自己依赖的类知道的越少越好。也就是说,对于被依赖的类,无论逻辑多么复杂,都尽量将逻辑封装在类的内部。对外除了提供public方法,不对外泄露任何信息
而我们常说的低耦合、高内聚正是由这个原则去完成的。总之一句话,一个对象应该对其他对象保持最少的了解。
4、单一职责原则
在软件编程中,我们不希望修改了一个功能导致其他的功能出现问题。而避免这个问题的方法便是遵循单一职责原则。
通俗的来说:一个类负责一项职责,应该仅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
单一职责原则的优点可以提高类的可读性,提高系统的可维护性,变更引起的风险降低。这个原则并只是在面向对象编程思想所特有,只要是模块化的程序设计,都需要遵循这个原则。
5、接口隔离原则
使用多个专门的接口,比使用一个单一的接口要好。因为在设计中,依赖几个专用的接口要比依赖一个单一的接口更加灵活。
通俗的来说:细化多个接口,不要建立臃肿的接口。
一个接口就好比一个剧本中的角色,而这个角色在一个舞台上的表演相当于接口的实现。因此,一个接口相当于代表一个角色,而不是多个角色。如果系统涉及多个角色的话,那么每一个角色都应当由一个特定的接口代表。
这里与单一职责的区别在于,单一职责原则注重的是职责,约束类,其次才是接口和方法;而接口隔离原则注重的是对接口依赖的隔离,约束接口,主要针对抽象、针对整体框架的搭建。
6、开闭原则
开闭原则具有两个特性:
- 是对扩展是开放的;
- 是对于更改是封闭的。
这样做的好处是对代码可维护、可扩展、可复用、灵活性好。同时还可以保证以前代码的正确性,因为我们并没有修改代码,所以可以保证开发人员能够专注于将设计放在新扩展的代码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