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写代码总是觉得在
成员变量前请加上this或者在成员函数前加上this太麻烦。但是当我们在类中声明了一个函数,可能是实例的成员函数,
可能是类的方法。接着进行定义这个方法时,通常都是通过拷贝过去,很少有人会在定义的时候重新把这个方法敲一遍。
问题常常处在我们想偷懒的地方,拷贝过去后,通常会忘记在这个方法前添加这个类的名字,这个函数里面如果有用到成员属性,
那么在链接时出错提示,找不到某某变量,对有经验的人来说,或者常常写程序的人来说,这种提示也算比较明了了。但是如果在
使用所有成员属性,成员方法时都加上this指针,这个时候的提示是:找不到成员函数或者方法,很显然这种提示更明了。
这是一方面,另方面,当一个函数模块中定义了很多 局部变量时候,让读者或者自身分辨成员变量就有些麻烦了,当然在成员变量前加上
_m是一个好习惯,如果能再加上this我想会更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