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与类之间存在六种关系:
- 继承:
- 实现:
- 依赖:
- 关联:
- 聚合:
- 组成:
继承:一个类可以继承另外一个类,并在此基础上添加自己的特有功能。继承也称为泛化,表现的是一种共性与特性的关系
实现:一个类实现接口中声明的方法,其中接口对方法进行声明,而类完成方法的定义,即实现具体功能。实现是类与接口之间常用的关系,一个类可以实现一个或多个接口中的方法。
依赖:在一个类的方法中操作另外一个类的对象,这种情况称之为第一个类依赖于第二个类。
- 关联:在一个类中使用另外一个类的对象作为该类的成员变量,这种情况称之为关联关系。关联关系体现的是两个类之间语义级别的一种强依赖关系。
- 聚合:聚合关系是关联关系的一种特例,体现的是整体与部分的关系,即has-a的关系。通常表现为一个类(整体)由多个其他类的对象(部分)作为该类的成员变量,此时整体与部分之间是可以分离的,整体和部分都可以具有各自的生命周期,部分可以属于多个整体对象,也可以为多个整体对象共享。
- 组成:组成关系也是关联关系的一种特例,与聚合关系一样也是体现整体与部分的关系,但组成关系中的整体与部分是不可分离的,即contains-a的关系,这种关系比聚合更强,也称为强聚合,当整体的生命周期结束后,部分的生命周期也随之结束。
类与类之间的这六种关系中,继承和实现体现了类与类之间的一种纵向的关系,而其余四种则体现了类与类之间的横向关系。其中,关联、聚合、组成这三种关系更多体现的是一种语义上的区别,而在代码上则是无法区分的。
Java支持单一继承,但可以多级继承
子类重写父类的方法也是Java多态性的一种体现。当子类继承父类时,如果父类的方法无法满足子类的需求,子类可以对父类中的方法进行改造,这种情况称为“方法的重写”(override)。
在Java中,父类引用可以指向子类的对象,这种机制也符合客观世界的实际情况,子类对象是父类对象的一个特殊情况,例如一个“学生对象”一定是一个“人对象”,因此父类对象的引用(人对象)可以指向(表示)子类对象(学生对象)。这可以解决在运行期对重写方法的调用,系统会动态地根据当前被引用对象的类型来决定执行哪个方法,而不是由引用变量的类型来决定。因此,如果父类包含一个被子类重写的方法,则通过父类引用不同子类对象类型时,就会执行该重写方法的不同版本,这也是接口规范得以应用的主要原因。
【代码5- 9】Printer.java
public class Printer extends Product {
private String color;
private String paperSize;
public Printer() {
}
public Printer(String type, String manufacture, double price, String color,
String paperSize) {
// // 给父类中的基础属性赋值
// this.setType(type);
// this.setManufacture(manufacture);
// this.setPrice(price);
//调用父类的构造方法初始化父类中的基础属性
super(type,manufacture,price);
// 给子类自己的属性赋值
this.color = color;
this.paperSize = paperSize;
}
......//省略
}
【代码5- 10】Product.java
package com.qst.chapter05;
public class Mobile extends Product {
private String screenSize;
private String cpu;
public Mobile() {
}
public Mobile(String type, String manufacture, double price,
String screenSize, String cpu) {
// this.setType(type);
// this.setManufacture(manufacture);
// this.setPrice(price);
//调用父类的构造方法初始化父类中的基础属性
super(type,manufacture,price);
this.screenSize = screenSize;
this.cpu = cpu;
}
......//省略
}
- 成员内部类
- 局部内部类
- 静态内部类
- 匿名内部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