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面向对象的开发中,需要遵循以下原则:
开闭原则、里氏替换原则、依赖倒置原则、单一职责原则、接口隔离原则、迪米特法则、合成复用原则
开闭原则:
开闭原则(Open-Closed Principle, OCP)是指一个软件实体如类、模块和函数应该对扩展开放,
对修改关闭。所谓的开闭,也正是对扩展和修改两个行为的一个原则。强调的是用抽象构建框架,用实现扩展细节。
开闭原则,是面向对象设计中最基础的设计原则。它指导我们如何建立稳定灵活的系统,例如:我们版本更新,我尽可能不修改源代码,但是可以增加新功能。实现开闭原则的核心思想就是面向抽象编程。
总结
对修改关闭,对扩展开放
简单说:就是不修改原有实现类,而是新写实现类。
缺点:会导致代码臃肿。
里氏替换原则:继承必须确保超类所拥有的性质在子类中仍然成立
里氏替换原则(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LSP)是指如果对每一个类型为 T1 的对象 o1,都有类型为T2 的对象 o2,使得以T1 定义的所有程序 P 在所有的对象o1都替换成 o2时,程序 P 的行为没有发生变化,那么类型T2是类型T1的子类型。可以理解为一个软件实体如果适用一个父类的话,那一定是适用于其子类,所有引用父类的地方必须能透明地使用其子类的对象,子类对象能够替换父类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