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世界的实际开发过程中,人们发现在程序设计过程中有的类中的方法是为了让子类继承的,是为了增强程序的可扩展性而存在的,为了让子类能够强制的重写父类的这个方法,并且参数,返回值,函数名也不能有一点改变,就出现了abstract关键字
abstract
使用abstract修饰的方法是抽象方法,抽象方法有以下特点:
- 抽象方法只有声明,没有实现,抽象方法必须由子类进行重写实现。
- abstract 关键字不能应用于 static、private 或 final 方法,因为这些方法不能被重写。
拥有抽象方法的类叫做抽象类,抽象类使用abstrat class
进行声明。抽象类具有以下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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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象类不能被实例化对象,想要实例化对象就必须实现全部方法,实现全部方法后这个类就不是抽象类。(实例化没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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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类继承自抽象类,必须实现抽象类的全部抽象方法,这样的子类也叫具体类,具体类才可以被实例化(这个实现全部方法方法的子类不是抽象类,抽象类不能实例化)。如果没有实现全部抽象方法,那么这个子类必须也是抽象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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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象类中不一定包含抽象方法,但是有抽象方法的类必定是抽象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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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象类中可以有非抽象方法,可以有变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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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造方法,类方法(用 static 修饰的方法)不能声明为抽象方法。
举个栗子:
package objectSt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