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期权的行权是指期权的持有方按照合约规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行使权利。在认购期权中,买方可以按照行权价购买股票;而在认沽期权中,买方可以按照行权价卖出股票。如果对行权价不满意,权利方有权选择放弃行权,放弃行权也等于损失期权费。
作为股票期权的卖方,卖方在收取权利金的同时,有义务在买方行权时执行合约,否则可能面临罚金的处罚。
下面是行权的具体流程:
1. 判断是否行权: 买方在期权合约到期日的下午3点半之前需要判断是否行权,并提交相应的行权申报。卖方则在当天晚上能够了解被指派的结果。
例如,如果购买了认购期权,约定的行权价为每股10元,到期日股价为15元,那么行权是划算的;但如果股价只有5元,行权可能就不划算了。
2. 行权准备: 行权准备包括买卖双方分别准备好货币和证券。对于认购期权,买方在行权日准备好货币,卖方准备好证券;对于认沽期权,买方在行权日准备好证券,卖方准备好货币。
3. 交割: 在行权日的下一个交易日,由中国结算单位进行货币和证券的交割。
在期权行权过程中,我们需要关注以下几个重要问题:
1. 避免忘记行权: 有投资者可能会担心自己会忘记行权,但通常经纪公司会提供自动行权服务。符合条件的期权会在到期时被自动行权,减少了投资者因疏忽而错失行权的可能性。
2. 行权执行风险: 即便提出行权,也不能百分之百确保能够获得标的证券。有可能被指派的一方并不遵守规则,违约的情况可能发生。被指派方有责任履行合同,违约者可能面临罚金、经纪机构的不友好对待,甚至受到交易所的处罚。
3. 卖出标的的时机: 完成行权交收后,持有的标的并不能立即卖出。交割时间通常是T+1日,而卖出的时间是在T+2日。这样设计是为了避免因交易过程中的波动而引起的风险,特别是在周末的情况下。上交所通常将ETF期权的行权日定在到期月份的第四个星期三,这样投资者最早在周五就可以卖出获得的股票。
4. 实值期权并非总能赚钱: 实值期权并不意味着一定能获利。
在T日行权后,股票持有者需要等到T+2日才能卖出。如果在这期间股价下跌,可能导致亏损。因此,在行权之前,投资者需要提前评估股价走势,并判断是否值得行权。如果预计T+2价格高于行权价和手续费,那么可以考虑行权;反之,则可以选择不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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