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计模式七大原则
设计模式原则,其实就是程序员在编程时,应当遵守的原则,也是各种设计模式的基础(即:设计模式为什么这样设计的依据)
设计模式常用的七大原则:
1、单一职责原则
基本介绍:对类来说的,即一个类应该只负责一项职责。如类A负责两个不同职责:职责1,职责2。当职责1需求变更而改变A时,可能造成职责2执行错误,所以需要将类A的粒度分解为A1,A2。
注意事项和细节:a、降低类的复杂度,一个类只负责一项职责 b、提高类的可读性,可维护性 c、降低变更引起的风险 d、通常情况下,我们应当遵守单一职责原则,只有逻辑足够简单,才可以在代码级违反单一职责原则;只有类中方法数量足够少,可以在方法级别保持单一职责原则
2、接口隔离原则
基本介绍:客服端不应该依赖它不需要的接口,即一个类对另一个类的依赖应该建立在最小的接口上
3、依赖倒置(倒转)原则
基本介绍:依赖倒转原则是指:a、高层模块不应该依赖低层模块,二者都应该依赖其抽象。b、抽象不应该依赖细节,细节应该依赖抽象。c、依赖倒转的中心思想是面向接口编程。d、依赖倒转原则是基于这样的设计理念:相对于细节的多变性,抽象的东西稳定的多,以抽象为基础搭建的架构比以细节为基础的架构要稳定的多。在Java中,抽象指的是接口或抽象类,细节就是具体的实现类。e、使用接口或者抽象类的目的是制定好规范,而不涉及任何具体的操作,把展现细节的任务交给他们的实现类去完成
注意事项和细节:a、低层模块尽量都要有抽象类或接口,或者两者都有,程序稳定性更好,b、变量的声明类型尽量是抽象类或接口,这样我们的变量应用和实际对象间,就存在一个缓冲层,利于程序扩展和优化,c、继承时遵循里氏替换原则
4、里氏替换原则
基本介绍:里氏替换原则在1988年,由麻省理工学院的一位姓里的女士提出的。如果对每个类型为T1的对象o1,都有类型为T2的对象o2,使得以T1定义的所有程序P在所有的对象o1都代换成o2时,程序P的行为没有发生变化,那么类型T2时类型T1的子类型。换句话说,所有引用基类的地方必须能透明地使用其子类的对象。在使用继承时,遵循里氏替换原则,在子类中尽量不要重写父类的方法。里氏替换原则告诉我们,继承实际上让两个类耦合性增强了,在适当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聚合,组合,依赖来解决问题。
5、开闭原则
基本介绍:开闭原则是编程中最基础、最重要的设计原则,一个软件实体如类,模块和函数应该对扩展开放(提供方),对修改关闭(使用方)。用抽象构建框架,用实现扩展细节。当软件需要变化时,尽量通过扩展软件实体的行为来实现变化,而不是通过修改已有的代码来实现变化。编程中遵循其它原则,以及使用设计模式的目的就是遵循开闭原则
6、迪米特法则
基本介绍:一个对象应该对其他对象保持最少的了解。类与类关系越密切,耦合度越大。迪米特法则又叫最少知道原则,即一个类对自己依赖的类知道的越少越好,也就是说,对于被依赖的类不管多么复杂,都尽量将逻辑封装在类的内部。对外除了提供的public方法,不对外泄露任何信息。更简单的定义:只与直接的朋友通信;
直接的朋友:每个对象都会与其他对象又耦合关系,只要两个对象之间有耦合关系,我们就说这两个对象之间是朋友关系。耦合的方式很多,依赖、关联、组合、聚合等。其中,我们称出现成员变量,方法参数,方法返回值中的类为直接朋友,而出现在局部变量中的类不是直接的朋友。也就是说,陌生的类最好不要以局部变量的形式出现在类的内部
7、合成复用原则
基本介绍:合成复用原则是指尽量使用合成/聚合的方式,而不是使用继承
二、设计模式类型
设计模式分为三种类型,共23种
1、创建型:单例模式,抽象工厂模式,原型模式,建造者模式,工厂模式
2、结构型:适配器模式,桥接模式,装饰模式,组合模式,外观模式,享元模式,代理模式
3、行为型:模板方法模式,命令模式,访问者模式,迭代器模式,观察者模式,中介者模式,备忘录模式,解释器模式,状态模式,策略模式,职责链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