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电发票接口"乐企"申请条件
一、基础资格条件
1. 试点范围
- 企业需已纳入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数电票)开票试点纳税人范围
2. 纳税信用等级
- 直连单位:信用等级为A或B级
- 使用单位:可为A、B、M级(M级需定期提供货物流等数据)
3. 经营规模要求
- 直连单位及关联企业:
▸ 上一年度营业收入合计≥5000万元
▸ 或近12个月累计开票量≥5万份/开票金额≥5亿元 - 特殊行业(如医院、公共交通):可适当放宽标准
4. 合规记录
- 近三年内无重大税收违法行为
- 需配合税务机关提供货物流、资金流、现金流等数据
二、技术与安全条件
1. 信息化能力
- 需具备自有信息系统(ERP、SAP等)的软件著作权或使用权证明
- 需配备专业信息化建设、运维团队,能应对税局接口频繁升级变动
2. 数据安全与合规
- 遵守《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等法规
- 需向税务机关开放接口供在线审计
- 需内嵌风险控制规则,并保存涉税数据
三、关联关系要求
1. 使用单位限制
- 需为直连单位的总分公司、集团成员企业
- 或具备股权控制关系的关联企业
2. 数据共享义务
- 直连单位需报送使用单位身份信息、取酬账户等数据
- 需承担使用单位的连带责任
四、申请材料清单
- 《乐企直连服务接入信息表》及使用单位清单
- 《项目报告》(含业务规划、技术方案、管理流程)
- 企业自有系统软件著作权或授权证明
- 《乐企服务网络地址备案表》等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文件
五、例外与补充说明
- 民生保障行业:医院、热电等可酌情降低营收/开票量标准
- 地区差异:以当地税务局《乐企自用直连服务规范指引》为准
- 系统改造:首次申请需完成税控系统注销
六、申请建议
✅ 自研方案(需满足):
▶ 预留≥30天系统改造周期
▶ 需建立接口升级应急响应机制
✅ 不满足乐企申请条件,建议第三方服务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