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关系最大的弱点是打破了封装,子类能够访问父类的实现细节,子类与父类之间紧密耦合,子类缺乏独立性,从而影响了子类的可维护性。为了尽可能地克服继承的这一缺陷,应该遵循以下原则:
·精心设计专门用于被继承的类,继承树的抽象层应该比较稳定。
·对于父类中不允许覆盖的方法,采用final修饰符来禁止其被子类覆盖。
·对于不是专门用于被继承的类,禁止其被继承。
·优先考虑用组合关系来提高代码的可重用性。
本章对组合关系和继承关系进行了比较,表6-2对这两种关系的优缺点做了总结。
表6-2 比较组合关系与继承关系
组 合 关 系 | 继 承 关 系 |
优点:不破坏封装,整体类与局部类之间松耦合,彼此相对独立 | 缺点:破坏封装,子类与父类之间紧密耦合,子类依赖于父类的实现,子类缺乏独立性 |
优点:具有较好的可扩展性 | 缺点:支持扩展,但是往往以增加系统结构的复杂度为代价 |
优点:支持动态组合。在运行时,整体对象可以选择不同类型的局部对象 | 缺点:不支持动态继承。在运行时,子类无法选择不同的父类 |
优点:整体类可以对局部类进行包装,封装局部类的接口,提供新的接口 | 缺点:子类不能改变父类的接口 |
缺点:整体类不能自动获得和局部类同样的接口 | 优点:子类能自动继承父类的接口 |
缺点:创建整体类的对象时,需要创建所有局部类的对象 | 优点:创建子类的对象时,无须创建父类的对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