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好,《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11月就发了,有不小的调整,新年用上新符号系统!
1新的符号系统和符号库
更新了新国标的符号系统.lyr文件,可以通过符号系统加载,也可以使用工具加载。
获取符号库扫一扫这里:
- 在图层属性>符号系统中, 选 与样式中的符号匹配
- 选择字段 layer
- 浏览选择需要匹配的符号库
- 点击匹配符号,会自动匹配图层中有的类别
这样一来做图例的时候就不会有多余的图例了!
2湿地的新高度
从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出发,湿地从最后进入了05序列,是自然保护与保留用地的先遣兵
自然资源部2020年第四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
“在《三调分类》中,我们建设性地把湿地确定为一级类,将红树林地、森林沼泽、灌丛沼泽、沼泽草地和盐田归并为湿地的二级类,突显湿地在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和开发利用中的重要地位。在《分类指南》中延续湿地这一地类,并根据实际情况,在湿地中调出盐田,更加彰显湿地资源的自然属性和生态价值”。
3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之前我们理解的设施农用地就是属于农业用地的:
五是设施农业属于农业内部结构调整,不属于建设用地,可以使用一般耕地,不需落实占补平衡。种植设施不破坏耕地耕作层的,可以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不需补划;破坏耕地耕作层,但由于位置关系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允许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但必须补划。养殖设施原则上不得使用永久基本农田,涉及少量永久基本农田确实难以避让的,允许使用但必须补划。
公众号:土言土语,设施农用地的概念、使用与管理
看最新变化,将破坏耕作层的设施作了统一安排:
自然资源部2020年第四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
“《分类指南》首次明确将“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单独列为一级类,下设“乡村道路用地”、“种植设施建设用地”、“畜禽养殖设施建设用地”和“水产养殖设施建设用地”四个二级类,将破坏耕作层的农业设施相关用地单设一类,切实防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适应了目前农业农村发展的新形势、新特点。”
《分类指南》中的定义:将传统的农业设施纳入了耕地范畴,
把破坏了耕作层的农业设施都划入了06农业设施建设用地,需要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参考以下解读,传统的农业设施有比例、面积和类型的要求:
——已经办理设施农用地使用手续的,但其中附属设施用地、配套设施用地超过规定比例和面积的,超过部分属于违法建设用地,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依法查处;
——已经已经办理设施农用地使用手续的,但设施农业项目建设中涉及的经营性粮食存储、加工和农机农资存放、维修场所;以农业为依托的休闲观光度假场所、各类庄园、酒庄、农家乐;以及各类农业园区中涉及建设永久性餐饮、住宿、会议、大型停车场、工厂化农产品加工、展销等非农业建设用地,未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的,该部分用地属于违法建设用地,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依法查处;
公众号:土言土语,设施农用地的概念、使用与管理
而农村道路用地除了破坏耕作层的乡村道路用地,还有一个不破坏耕作层的2303田间道被发配到了23其他土地中,那么农业用地还统计它么?
4耕地的新含义
从“三调”开始都是把草莓园纳入园地考虑的,这样一来带来了耕地和基本农田减量的问题
自然资源部2020年第四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
“一是突出耕地资源在国家粮食安全、生态安全中的重要地位,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三调分类》中耕地的地类内涵,增加了“一年一季以上的耕作方式种植多年生作物”的表述。以往,耕地都是耕种一年一季或多季农作物。随着一些地方出现一年一季或多季耕种方式的新情况,对此类用地归入耕地或者园地认识不统一。比如,特定品种的草莓,第一茬果实的品质好、价格高,农民种完一茬后,就会清除作物重新种植,而且会在耕地中调整种植位置,与其他农作物轮作或间作,以维持地力。这种耕地虽然不是种植传统意义上的耕地作物,但从利用方式的角度讲,这些土地仍然应归入耕地。”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中:“引导作物一年两熟以上的粮食生产功能区至少生产一季粮食,种植非粮作物的要在一季后能够恢复粮食生产”。
也就是说能够轮种的园地与耕地可以归入耕地来考虑!
5消失的区域设施用地
交通运输用地合并了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和铁路、公路、基础、港口码头、管道运输等区域基础设施用地。
公用设施用地将公用设施用地和区域公用设施用地合并,并且将干渠也纳入了公用设施用地。
工矿用地合并了工业用地和采矿、盐田用地。
仓储用地合并了物流仓储用地和原属于特殊用地的储备库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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