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面向对象之继承

 在《Think in java》中有这样一句话:复用代码是Java众多引人注目的功能之一。但要想成为极具革命性的语言,仅仅能够复制代码并对加以改变是不够的,它还必须能够做更多的事情。在这句话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复用代码”,尽可能的复用代码使我们程序员一直在追求的,现在我来介绍一种复用代码的方式,也是java三大特性之一---继承。


      继承所描述的是“is-a”的关系,如果有两个对象A和B,若可以描述为“A是B”,则可以表示A继承B,其中B是被继承者称之为父类或者超类,A是继承者称之为子类或者派生类。


      实际上继承者是被继承者的特殊化,它除了拥有被继承者的特性外,还拥有自己独有得特性。例如猫有抓老鼠、爬树等其他动物没有的特性。同时在继承关系中,继承者完全可以替换被继承者,反之则不可以,例如我们可以说猫是动物,但不能说动物是猫就是这个道理,其实对于这个我们将其称之为“向上转型”


诚然,继承定义了类如何相互关联,共享特性。对于若干个相同或者相识的类,我们可以抽象出他们共有的行为或者属相并将其定义成一个父类或者超类,然后用这些类继承该父类,他们不仅可以拥有父类的属性、方法还可以定义自己独有的属性或者方法。


同时在使用继承时需要记住三句话:

         1、子类拥有父类非private的属性和方法。

         2、子类可以拥有自己属性和方法,即子类可以对父类进行扩展。

        3、子类可以用自己的方式实现父类的方法。

综上所述,使用继承确实有许多的优点,除了将所有子类的共同属性放入父类,实现代码共享,避免重复外,还可以使得修改扩展继承而来的实现比较简单。


构造器

默认构造方法
在java语言中,每个类至少有一个构造方法。如果程序中没有显式定义任何构造方法,
那么java语言将自动提供一个隐含的默认构造方法。只要程序中已经显式定义了构造方法。
那么java语言将不再提供隐含的默认构造方法


      通过前面我们知道子类可以继承父类的属性和方法,除了那些private的外还有一样是子类继承不了的---构造器。对于构造器而言,它只能够被调用,而不能被继承。 调用父类的构造方法我们使用super()即可。


 对于子类而已,其构造器的正确初始化是非常重要的,而且当且仅当只有一个方法可以保证这点:在构造器中调用父类构造器来完成初始化,而父类构造器具有执行父类初始化所需要的所有知识和能力。

对于继承而已,子类会默认调用父类的构造器,但是如果没有默认的父类构造器,子类必须要显示的指定父类的构造器,而且必须是在子类构造器中做的第一件事(第一行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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