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构造函数,析构函数声明为私有和保护的,那么对象如何创建?
已经不能从外部调用构造函数了,但是对象必须被构造,应该如何解决,麻烦大家帮忙说明,关于构造,析构函数声明为私有和保护时的用法???
提出这个问题,说明你已经对c++有所思考了。
从语法上来讲,一个函数被声明为protected或者private,那么这个函数就不能从“外部”直接被调用了。
对于protected的函数,子类的“内部”的其他函数可以调用之。
而对于private的函数,只能被本类“内部”的其他函数说调用。
语法上就是这么规定的,你肯定也知道的咯。
那么为什么有时候将构造函数或者析构函数声明为protected的或者private的?
通常使用的场景如下:
1。如果你不想让外面的用户直接构造一个类(假设这个类的名字为A)的对象,而希望用户只能构造这个类A的子类,那你就可以将类A的构造函数/析构函数声明为protected,而将类A的子类的构造函数/析构函数声明为public。例如:
#include <iostream>
using namespace std;
class A
{
protected:
A(){}
public:
void test(){
cout << "call A test()" << endl;
}
};
class B : public A
{
public: B(){}
};
int main(int argc, char** argv)
{
A a; // error
B b; // ok
b.test();
}
2. 如果将构造函数/析构函数声明为private,那只能这个类的“内部”的函数才能构造这个类的对象了。这里所说的“内部”不知道你是否能明白,下面举个例子吧。
class A
{
private:
public:
};
上面的代码是能通过编译的。上面代码里的Instance函数就是类A的内部的一个函数。Instance函数体里就构建了一个A的对象。
但是,这个Instance函数还是不能够被外面调用的。为什么呢?
如果要调用Instance函数,必须有一个对象被构造出来。但是构造函数被声明为private的了。外部不能直接构造一个对象出来。
A aObj; // 编译通不过
aObj.Instance();
但是,如果Instance是一个static静态函数的话,就可以不需要通过一个对象,而可以直接被调用。如下:
#include <iostream>
using namespace std;
class A
{
private:
A():data(10){ cout << "A" << endl; }
~A(){ cout << "~A" << endl; }
public:
static A& Instance()
{
static A a;
return a;
}
void Print()
{
cout << data << endl;
}
private:
int data;
};
int main(int argc, char** argv)
{
A& ra = A::Instance();
ra.Print();
}
上面的代码其实是设计模式singleton模式的一个简单的C++代码实现。
还有一个情况是:通常将拷贝构造函数和operator=(赋值操作符重载)声明成private,但是没有实现体。
这个的目的是禁止一个类的外部用户对这个类的对象进行复制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