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人员至少会同时面临三种工作任务:
1、修正已经发布(部署)的产品(项目)的BUG
2、开发已经发布(部署)的产品(项目)的新需求
3、执行未发布的项目的工作计划
那么,怎样才能制订一个合理工作任务顺序呢?
应该说,不同的行业、不同的企业文化、不同的老板,都会对工作顺序的合理性有不同的定义。
在我的研发团队中,按照以下原则制订个人的工作顺序:
1、对于已经声明了预计完成时间的任务,在未获得任务发起者的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延误;
2、优先完成有特殊要求(由任务的发起者给出)的任务,比如导致宕机的BUG、影响商业机会的新需求(演示)、有deadline要求的等等;
3、无特殊要求时,优先级按任务类型1>2>3降序排列;
4、同样类型的工作任务,优先完成距离用户更近的,距离相同的优先完成报告时间较早的;
5、能力允许的情况下,优先完成任务的自动化测试(无论是何种方式)
研发人员不需要为自己TODO LIST中所有的工作任务声明预计完成时间,而应该按照上述原则安排工作顺序,并保证自己在最近三个工作日之内有可以交付的工作任务,关于特殊要求的合理性、工作任务的细化分解和预计完成时间的估算,这两天有时间时再另文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