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t main(){
//SqList.cpp
SqList<int> sl_int;
sl_int.getLength();
sl_int.getListSize();
sl_int.isEmpty();
return 0;
}
类模板实例化后调用类的成员函数,出现 E:\Workspace\数据结构\Debug/../src/main.cpp:15: undefined reference to `SqList<int>::SqList()' 错误。
出现错误的原因:将类模板的定义放置在.h文件中,而类模板成员函数的定义放置在.cpp文件中。
解决方法:将类模板成员函数的定义放置在.h文件中,即可解决上述问题。
分析:编译器只有在调用函数模板或定义类模板的对象时,才产生特定类型的模板实例。标准C++为编译器定义了两种模板编译模型:包含编译模型和分别编译模型。
包含编译模型:编译器必须看到用到的所有模板的定义,因此可以通过在声明函数模板或类模板的头文件中添加一条#include指示使定义可用,该#include引入了包含相关定义的源文件。
分别编译模型:通过使用export关键字,使编译器为我们跟踪相关的模板定义。export关键字不必出现在模板声明中。
1.对于函数模板,一般在函数模板的定义中添加export关键字,而函数模板的声明像平常一样放在头文件中,声明不必指定export关键字。
2.对于类模板,通常,类声明必须放在头文件中,头文件中的类定义体不应该使用关键字export,如果在头文件中使用了export,则该头文件只能被程序中的一个源文件使用。相反,应该在类的实现文件中使用export。导出类的成员将自动声明为导出的。任意非导出成员的定义必须像在包含模型中一样对待:定义应放在定义类模板的头文件中。注:分析原因来自《C++ Primer》
本人采用的gcc 4.6.2版本,不支持export指示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