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学Java知识点

  Java中关于构造方法:

1.构造方法的方法名称必须与类名称相同

2.构造方法必须是public修饰(以后Java高级编程中会出现private修饰的构造方法)

3.构造方法定义时不能存在返回值类型的说明

4.构造方法是在new的时候被调用的,也仅仅在new的时候调用

        构造方法除了在new的时候调用,且是被JVM自动调用之外,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把构造方法当成普通方法加以调用

5.构造方法的调用是为了实现对类中成员的初始化(赋初值)。

6.若在类中无构造方法,Java会自动产生一个无参的构造方法。

 

方法的重载:

Java允许定义同名的方法,且满足如下要求:

1.方法名称完全相同

2.方法的参数不同(个数不同或者类型不同)

3.同名方法,若参数个数和类型相同,仅仅是返回值类型不同 ,这不能称为“方法的重载”。

 

一个类的加载过程:

 

当出现AboutThis即类名称时,所有方法和静态成员将调入内存形成一个空间;每次进行new时只对非静态成员申请空间,两次申请即为两个不同的空间。

 

关于this:

 

1、this的出现,是为了解决形参(局部变量)名称与类成员名称的冲突问题的;(避免二义性)

2、在声明类时,this是一个“待定系数”,即,其在声明时,值是不确定的;

3、在引用语句中,this被“.”运算符左侧的对象名称所替代(对象名称实质上是指向本实例的指针);

4、this()使用方法解释:()是函数(方法)的标识,或者说,”用户标识符(…)”是对相关方法的调用;this()是对构造方法的调用;this(…)所调用的是参数匹配的相关构造方法(被重载的构造方法);若构造方法中出现this(…),则,该语句必须是这个构造方法中的第一条有效语句。(自然而然的说,this()只能出现在构造方法中。)

 

关于final:

 

final是“最终”的意思。可以修饰class、修饰方法、修饰成员……

final的本质含义是:只读;

final的特点:

1)若定义一个static修饰的final类型的空间(只读空间),则,该空间(变量)必须赋初值;

2)若定义一个没有static修饰的final类型空间(只读空间),且不赋初值,则,Java要求在构造方法中必须实现对该空间的赋值。

 

关于static:

 

 

1)由于方法的本质是代码段,操作系统禁止更改代码段,因此,同一个类的不同实例,共用一份代码段;

2)同一个类的不同实例的各自非静态成员应该相互独立,不相互干扰,因此,非静态数据成员应该每一份实例,单独申请各自空间。

在类名称第一次出现时,该类中,除了非静态成员外,其它所有的静态成员、静态方法和非静态方法都已经调入内存(在代码段和数据段中);非静态成员只有在new的时候,再在系统堆中申请空间。

而有static修饰的成员(和方法),是所有该类的实例都只申请单独一份该成员的空间;即,所有该类的实例都共同享有static修饰的数据成员!也就是说,更改一个实例的static成员,就等于更改了所有实例的这个成员的值!因为其实这个成员只有一份!大家共享!

带有static修饰的成员(方法)是在该类第一次在代码中出现的时候申请其空间的!

比如:

Point p1;

上述代码并没有对Point类进行实例化,但是,其所有的static数据成员和方法成员都已经“加载”了!并且,以后这些成员和方法不再另外申请空间!

 

如果一个方法是static类型的,则,该方法无需实例化就可以被调用;而在这时是不存在非静态成员的,因此,如果方法中存在对非静态成员的引用,这是错误的!

结论:静态方法不能引用任何非静态构件(包括成员、方法、类)

局部变量(包括形参变量)在堆栈中申请空间;非静态成员只能在new之后在系统堆中申请空间

静态方非静态方法在代码段中,静态成员在数据段中。

非静态方法只能通过对象.方法名称调用;而静态方法一般通过类名称

 

继承

对于继承首先约束继承的范围(权利):public、protected、private

public可以任意继承、引用;

protected可以被继承;只能在同一个包内被引用;

private既不能被继承,也不能在“定义private成员(方法)的类”的{}之外被引用。

子类(派生类)能够继承基类(父类、超类)的所有非private的成员和方法。

注意:不能多重继承

 

final与继承的关系

 

在类中,若成员被修饰为final,则,该成员被称为“常量变量”,或说:只读变量(只读空间)。

若在类的定义中出现final修饰,则,意味着该类不能作为基类产生派生类,即,不可继承。

若在方法的定义中出现final修饰,则,意味着该方法不能被派生类所覆盖!

 

关于finalize()方法:

 

Java的对象必须先new,即申请空间,但是,不需要像C那样显式的通过free()函数回收所分配的空间,因为,Java存在“垃圾回收机制,即,gc”。但是,在相关对象空间回收前,Java会自动执行finalize()方法。默认情况下,finalize()方法不执行任何操作。如果覆盖这个方法,那么,就会在对象被回收前执行相关代码(通常用于回收非内存资源,如网络资源、文件资源等)。

在有继承关系的类中,叶子类(就是最底层的子类)对象在回收前,会按照先执行本类finalize()方法,再执行父类finalize()方法,再执行祖先类finalize()方法,……,如是,直到执行完Object这个最祖先类的finalize()方法。

可见,finalize()方法的执行顺序与构造方法的执行顺序,正好相反!

 

抽象类、抽象方法

只声明而未定义的方法,需要跟上abstrac修饰,形成“抽象方法”,抽象方法是不能被调用的;

包含着至少一个抽象方法的类,是不完整的类,称为“抽象类”,抽象类不能直接实例化。

抽象类可以作为基类派生其他类;抽象类的派生类若覆盖其所有的抽象方法,则派生类是普通类,否则依然是抽象类。

抽象类实例化方法:

1.以抽象类为基类派生出普通类,即在派生类中实现其所有抽象方法,再以普通类为类型实例化对象;

2.在用抽象类实例化对象的过程中直接实现其所有的抽象方法。

 

接口

关键字:interface

接口的成员拥有联合属性声明:public static final

接口的方法拥有联合属性声明:public abstract

因此接口不能直接实例化。

对于接口的应用有两种方式:

第一种接口的实现(implements):

通过类“实现”接口,即使用implements关键字实现

第二种接口的实现:

在对接口进行对象的实例化的同时实现其未实现的抽象方法(这会产生匿名内部类)

注意:实现了接口的类的对象一定是这个接口的实例;类可以实现多个接口;接口内不能有构造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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