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用类的两种方法:组合和继承
组合:在新的类中产生现有类的实例
例 class A{
B b=new B();
}
继承:采用现有类的形式,并向其中添加新的代码。
继承相当于隐式地在子类中放入一个父类的子对象,每次调用子类的构造函数时,会先去调用
父类构造器完成初始化。如果父类的构造器是带参数的,需要用super关键字显式地调用。
向上转型:把子类引用转换为父类引用,通过父类引用去调用子类引用对象的方法和成员变量。
final关键字:
final数据:分为基本数据类型和引用数据类型
final修饰的基本数据类型:数值不可改变
final修饰引用数据类型:引用所指的对象本身可变,但是不可把引用指向另一个对象。
final变量必须在定义处或者构造器方法里进行初始化。
final参数:无法改变final参数引用所指的对象,对于基本数据类型,不能改变它的值。
final类:无法被其他类继承
final方法:把方法锁定,无法被继承类修改,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