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了“复用”而过度使用继承反而可能带来副作用。把某些超类中的方法用接口来实现可能更合适!
二、推翻第一条原则:因为会降低可复用度,因为可能会需要为所有的子类编写其实现。
二、推翻第一条原则:因为会降低可复用度,因为可能会需要为所有的子类编写其实现。
三、建立原则:分开变化和不变化的部分。
四、建立原则:针对接口编程而不是针对实现编程。
三、建立原则:分开变化和不变化的部分。
四、建立原则:针对接口编程而不是针对实现编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