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M客户、客户地点

注 转载

http://www.cnblogs.com/benio/archive/2009/12/14/1624138.html1

.什么是客户:

  按系统结构,一个客户可以对应多个地点。有人觉得,客户名称必须是客户“集团”名称,各分公司、子公司应建立不同客户地址,其实可以不必这样。

 

  一个客户可以当做是一个对方的业务实体(OU),只要可以独立核算、独立业务往来的都可能是一个客户。所以“分公司”,“子公司”都应当建立为独立的客户。

 

  通过设置客户关系(可通过系统选项把条件放送),可以实现一个子公司订购产品,一个子公司收单付款,再由另一个子公司收货(可以多个子公司收货),甚至再继续交付最终使用用户这样多方业务往来的情境。

 

  在AR模块,系统标准报表都统计到客户层,而不是客户地点层。故将客户理解为大的集团现在觉得并不是很合适,应当是一个独立的业务实体(子公司)。

2.常见的地点用途

  首先客户收单方、收货方一般不能缺。

  收单方按订单上字段理解是“Invoice to ”,也就是收“发票”的单位(地方)。收货方字段理解是“ship to ”,还有一个翻译为最终收货方“deliver to ”,按英文字面意思理解,在复杂业务情况下,货物一般不直接送到客户公司中,也许是送到码头、车站,或者是仓库。而这个码头、车站...应该是ship to,也就是交货地点,我方要负责送达的地点。(可在shipping模块直接看到),当送到地点后,收货客户就是“deliver to ”,也就是货物最后要送达的地方(最终地点)。

  另外还有一个“标识地址”的功能,一个客户可以有多个地址,但只能将一个地址设置为“标识地址”。这也是这个客户的最直接的地址。如果客户是一家公司,那就是公司总部的地址。

3.如何从订单关联到客户地址、客户名称

  客户地址关联关系:

  oe_order_headers_all -> hz_cust_site_uses_all -> hz_cust_acct_sites_all -> hz_party_sites -> hz_locations

  客户名称的关联关系:

  oe_order_headers_all -> hz_cust_accounts -> hz_parties

  销售订单到客户收货地址关联关系:

  oe_order_headers_all -> hz_cust_site_uses_all -> hz_cust_acct_sites_all -> hz_party_sites -> hz_locations -> hz_parties

  

  • 0
    点赞
  • 0
    收藏
    觉得还不错? 一键收藏
  • 0
    评论
评论
添加红包

请填写红包祝福语或标题

红包个数最小为10个

红包金额最低5元

当前余额3.43前往充值 >
需支付:10.00
成就一亿技术人!
领取后你会自动成为博主和红包主的粉丝 规则
hope_wisdom
发出的红包
实付
使用余额支付
点击重新获取
扫码支付
钱包余额 0

抵扣说明:

1.余额是钱包充值的虚拟货币,按照1:1的比例进行支付金额的抵扣。
2.余额无法直接购买下载,可以购买VIP、付费专栏及课程。

余额充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