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瞭望》新闻周刊调查发现,从全国总体来看,目前中央国家机关还没有进行公务员医疗保险改革,而各地虽然取消了公费医疗但并不彻底。不少地方厅级以上的公务员仍保持原状,而且一些省直机关单位和大城市机关公务员医保待遇,也明显好于基层公务员。
在江苏,自从1994年镇江被列为国家第一批改革试点城市开始,到2013年全省13个省辖市公务员均已纳入医疗保险。乍看之下,公费医疗的问题似乎已不复存在,但实际操作中不少地方通过补充医疗二次报销等方式保障着公务员的医疗待遇。
以南京为例,机关事业单位全部参加职工医保,实现全市机关事业人员和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一制度政策、统一参保缴费、统一缴费比例、统一待遇标准、统一经办流程、统一医疗服务。在此之外,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还建立了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有的实行单位自行补充医保,有的借助商业保险来补充医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