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是指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专利技术或方法。在三类专利中,技术含量和社会价值首当其冲,其保护期长达20年。
发明专利申请:对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依照专利法及其规定提交申请文件和缴纳申请费。整个过程特别严谨,周期相对较长(获得专利证书一般18-24个月)。
1.撰写申请文件
第一步的申请文件非常重要,包括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填报时有特定的要求,审批流程非常严格。
2.受理和费用缴纳
专利局收到专利申请后,确定申请日期,并将申请号交给符合条件的申请者,然后发出受理通知。收到受理通知后,相关费用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
3.审批程序
依据专利法,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批程序包括受理、初审、公布、实审、授权五个阶段。
4.主动修改和更正
发明专利申请只允许自提交实际审查之日至收到专利局提出修改的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对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主动修改。
5.撤回和恢复
逾期未完成规定程序的,视为撤回。有正当理由的,可以自收到撤回通知之日起两个月内提出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说明理由,必要时附有关证明文件,缴纳恢复会,补办手续。
6.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无驳回理由的,办理登记手续,专利局收到授权通知书和办理注册手续通知书后,发给授权通知书和办理注册手续通知书,申请人应当按照通知书的要求,在两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缴纳规定的费用。之后,专利局授予专利权并颁发专利证书。
7.缴纳登记手续费
办理登记手续时,无需提交任何文件。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专利登记费(包括公告印刷费、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和印花税),授权当年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中指明的年度缴纳相应费用。
8.专利权维续
专利权人被授予专利权后,应当在每年期满前一个月提前缴纳下一年度的年费。期满未缴纳年费或者缴纳的数额不足的,专利权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时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