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到期当年还能享受15%优惠税率吗?
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4号)第一条规定: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当年,在通过重新认定前,其企业所得税暂按15%的税率预缴,在年底前仍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应按规定补缴相应期间的税款。
举例:
例如某企业在2023年申报高企并获得成功,高新证书上有可能写的有效期是2023年12月-2026年12月,但实际上高新有效期是2023-2024-2025年,这三年都可以享受税收优惠。
只是当年的税收优惠要等到下年度汇算清缴时才能办理,也就是说2023年税收优惠,要等到2024年汇算清缴时才能办理,以此类推,2024年的税收优惠要等到2025年汇算清缴时办理,2025年的税收优惠要等到2026年汇算清缴时办理。
那么2026年是否还可以享受税收优惠呢?这就要看是否申请重新认定了。
如果重新认定并获得成功,则2026年的税收优惠可以在2027年汇算清缴时享受。但如果没有申请重新认定,或重新认定失败,则2026年将无法享受税收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