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开|Token的10大设计模式及Token金融与治理(长篇干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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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叶开

Token经济系统设计方面的先行者。

矩阵数字经济智库合伙人,林达控股(1041HK)执行董事,中农普惠金服董事合伙人,南京大学兼职教授。专注于传统产业升级、产业金融和区块链,著有《社会化媒体运营》、《粉丝经济》、《O2O实践》等相关著作。

专访Token经济设计专家叶开:Token设计画布与10大设计模式

本文叶开老师为大家分享Token的10大设计模式,包括 内容模式、服务模式、粉丝模式储存模式、特殊模式,以及Token的实现模式|Token金融及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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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ken的10大设计模式之内容模式

内容模式的Token是围绕内容创作、知识版权、艺术品的分布式账本和货币化,通过Token将内容和版权货币化,实现内容真伪、版权追溯,打造创作人、评论人、策展人、收藏人等产业的共识价值。

内容模式的Token适合文化艺术类企业,比如内容社区类、知识版权类、文化艺术品类、视频流媒体和图片版权等企业,围绕内容真伪、版权追溯、共识价值打造。

1.1 概要定义

内容模式的Token本质是内容货币化,由于内容分为不同类型,社区内容、知识版权、艺术品、数字媒体版权,其货币化的过程有所不同。首先,内容要数字化,社区内容、知识版权和数字媒体等已经是数字形式了,而艺术品等需要借助物联网技术首先数字化和防伪溯源,比如利用纳米防伪、内容指纹识别和视觉识别等技术;其次,让创作者为内容进行货币化的初始信任价值,一种基于数字可信(Trust)和声誉的价值,其他的策展人、评论人、收藏人、机构等进行点评点赞的可信赋值,形成共识的声誉价值;同时,通过一个产业内共识的透明度协议,让内容的出处、交易记录和收藏归属历史可以匿名上链溯源和分布式账本,即可以辅助鉴别内容真伪,又可以形成带时间轴的可信价值协议。

对于数字形式的数字媒体如图片、流媒体等内容,除了内容货币化上链,还要通过IPFS等共享模式存储,对用户在内容上点赞点评或者推荐等行为进行代币激励,同时可以配合专用的矿机(专用媒体设备或媒体App)进行点播观看;或者选择授权使用数字媒体内容,实时结算内容代币。

对于价值比较高的内容如艺术品,艺术品的区块链是要打造一个货币化的艺术品创作、评估、交易收藏和分享的生态系统,实现艺术品Token和艺术品Coin的升值。除了创作家的作品货币化,同时用纳米技术等作标签进行防伪上链,并与策展机构和博物馆拍卖行等集中或匿名同步收藏、交易的记录,结合创作家、收藏家、评论家、投资人、用户等建立一个数字可信体系,实现行业社区自治的自我监督、审计、评价和投诉机制。同时,艺术品的价格发现、拍卖场的买卖保证金等都可以通过艺术品代币来提高效率。

1.2 业务模式

内容模式Token最大的价值在于内容的创意和创作是无价的,它可以为内容模式Token带来无限的价值空间,这与实物资产对应的资产模式Token是截然不同的。

数字类型的内容,比如社区内容、知识版权和数字媒体等一开始便是数字化,可以建立起唯一识别的ID或者跟踪技术,关键在于对于内容创作的价值货币化,并策划价值推广活动来形成价值共识。而数字内容的创作价值来自于创作者的初始定价或者数字内容资产交易平台的建议公允价。

数字内容资产的使用和传播是可以跟踪的,比如数字媒体内容的收看,可以通过视频流媒体的点播和存储共享IPFS存储来实现;数字内容的版权,可以通过网络技术和视觉识别、AI等技术进行跟踪发现和授权服务费。

传统的内容创作,比如艺术品等需要先借助物联网技术首先数字化和防伪溯源,比如利用纳米防伪、内容指纹识别和视觉识别等技术,在数字化的同时为创作者赋权,并在艺术品的原本市场价值的基础上,附加数字内容资产的数字信任价值。

创作者为自己创作的内容赋予货币化的初始信任价值,这是一种产业对于创作者的信任,成名已久的创作者可能高一些,而年轻新锐的创作者可能低一些,但是随着创作内容在策展、交易和拍卖等过程中,随着其他的策展人、评论人、收藏人、拍卖或博物馆机构等进行点评点赞的可信赋值,可以逐步递增形成共识的声誉价值,这成为数字内容资产的数字可信(Trust)和声誉的价值。

数字可信和声誉价值来自于内容产业的参与,参与节点在围绕内容价值上进行带有自己声誉的点评或者点赞行为,这些行为为数字内容资产增加价值,并获得内容Coin的激励,同时也打造了一个“内容发现-内容推荐-内容策展-内容消费”的产业链条场景。

除了数字声誉价值的货币化之外,数字内容资产的市场价值也需要进行数字化,这些原本是传统的收藏、交易和拍卖等市场行为形成一个市场价值,现在可以通过一个产业内共识的透明度协议,让内容的出处、交易记录和收藏归属历史等可以匿名上链溯源和分布式账本,即可以辅助鉴别内容真伪,又可以形成带时间轴的可信价值协议。

最终,数字内容资产的价值来自于交易市场的时间轴价值以及声誉价值的叠加,数字内容资产Token通过内容Coin进行货币化,并建立激励机制,同时作为数字内容资产的拍卖交易保证金和流动性智能合约回购。

1.3 设计

1.3.1 战略定位

一句话:“让创作者的内容和声誉真正值钱”

内容模式Token的核心目标是让创作者的内容和声誉直接货币化,而不在于依托于内容中介交易市场。同时,数字内容资产Token可以激励内容产业参与到价值共识中并建立良性生态。

1.3.2 客户细分

一个人:有创意和才华的内容创作者

内容模式Token的目标受众就是创作者,让创作者能够自主的进行数字内容资产发行并赋予初始价值。同时,内容产业中的评论者、收藏者、策展者,拍卖展览机构等,也是内容模式Token的受众之一,产业的价值共识和分布式透明协议,都需要参与和激励。

1.3.3 入口场景

一幅画:内容模式Token的主要场景是数字内容资产的声誉评价。因为数字内容资产的增值和声誉价值,来自于内容产业的不同节点的确认、点评、点赞等声誉叠加,只有一部分来自于交易或者拍卖,反而是数字可信和声誉价值更持续和长久。

通过一个透明的分布式的声誉评价以及激励机制,让更多的人来背书增加声誉价值,尤其是专业评论和收藏人士、专业机构、展览馆或博物馆等,可以更好的为数字内容资产增值。

1.3.4. 资产价值

一个数:内容模式Token的资产价值主要是内容创作的共识价值,这包括内容本身的市场价值、声誉价值和时间轴价值。给一幅艺术品定价,是个既简单又复杂的事情,而且内容资产的价值又会随着声誉和时间的递增而产生波动。

内容模式Token要在创作内容的市场价值基础上,增加创意、设计、文化等无形价值到内容资产中,通过无价的创意和艺术来增加数字内容资产的总体价值,并形成一个看涨的预期趋势。

1.3.5 共识算法

一个共识:数字内容资产的共识是内容产业的透明度协议,一个带时间轴的声誉价值协议,PoTt(Trust+time)。

艺术品市场会从青年画家的作品开始培育和市场运作,经过一段时间到最终实现创作内容的大幅升值;对于数字内容资产也是类似,需要在内容产业的共同参与和价值共识的基础上,提升数字内容Token的价值。由于是各个内容产业节点的加持共识,所以PoTt类似于PoS。

1.3.6 结构治理

一套治理:数字内容资产的结构有区别于其他模式,它要将无价的创意或艺术价值进行货币化和结构化,而这个结构化的过程又要通过内容产业的节点共同参与才能够形成最终的数字可信价值。

内容模式Token可以采取双代币制,即“Token+Coin”的组合模式,设立一个内容资产Token,设立一个内容代币Coin,Token即内容资产的所有权或者收益权,Coin是内容资产的支付结算和费用、定价等的锚定代币,也可以设计为稳定币锚定法币。

内容模式Token的设计,以内容创作的市场价值为基础,附加数字可信和声誉价值,二者的结构和比例需要根据内容创作的类型和领域不同进行合理的设计,比如社区内容类的附加价值也不会太高、艺术品类的附加价值可以比较高、附加在贵重资产(珠宝玉石等)基础上的创意设计可以比较高等等。

内容模式Token的分配比例要充分考虑内容产业的参与节点,并设计激励机制来鼓励他们积极参与。可以吸引博物馆、展览馆或者拍卖机构成为战略合作伙伴,并通过锁定或者回购等智能合约来有节奏的提升内容模式Token的价值。

1.3.7 经济模型

一个模型:内容模式资产的经济模型,来源于两方面:

  • 一个是有形资产即内容的市场价值,

  • 一个是无形资产即创意艺术的无价价值。

由于内容创作是有限而且有时间周期的,无形价值又来自内容产业共识,所以内容模式资产的经济模型也是与供给理论与博弈理论相结合。

内容模式Token的发行总量,要结合创作者和时间周期进行确定;Coin的发行总量,要与Token总量和价值相结合,并评估市场的流动性,进行最终的确定,这些往往不能设定一个固定的硬顶。

内容模式Token的经济模型关键是建立以创作者为中心的内容金融模型。内容资产的流动性,通过数字货币交易所可以实现,也可以通过内容产业的数字资产交易市场实现资产的流动性,同时还可以设计内容资产的衍生品进行交易。平台可以通过锁仓、回购、资金池共享收益等方式,提升内容资产Token的价值和Coin的币值。

1.3.8 模式运营

一套运营:内容模式资产的运营要扎根内容产业,尤其是类似艺术品产业的投资人、交易市场或者策展机构,这些是产业基础,一批持续的有素质的产业投资人往往来自于这里。

数字内容的内容资产,要结合社群和社区,同时由于是在互联网上传播策展,所以要充分利用大数据和AI技术。

社区内容和数字媒体类的内容资产,与传统艺术品类的内容资产,虽然都是内容创作,但产业、价值、形态都不同,所以运营团队的人才、运营模式和社区社群运营,都有不同侧重点,需要根据具体的产业情况进行区别。

1.4 要素

**目的需求:**让创作者的内容货币化;

**适用性:**适用于文化创作产业,内容创作、数字媒体如摄影视频等以及传统艺术品创作,有创作、宣传、策展和交易的场景;

效果:内容作品成为数字化的内容资产Token,可以实现货币化或代币化,并激励内容产业的人都参与进来;

**实现:**通过联盟链实现内容资产Token上链,艺术品类的内容资产的防伪和辨真需要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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