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远勘,全称为网络远程勘验,是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时,特别是在案件的初查阶段,将网络空间中的涉案电子数据固定为证据的常用取证措施 。它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专业性:远勘主体为具备特定专业背景的侦查部门民警,涉及到网络及计算机专业及新型技术问题,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 。
2.动态性、隐蔽性、无形性:远勘对象是各类远程的信息系统和留存的电子数据,这些数据是动态的、隐蔽的,并且无形 。
3.合法性、必要性、客观性和安全性:远勘必须遵循合法、必要、客观和安全原则。合法性包括程序合法、实施主体合法和结果形式合法;必要性强调远勘不能滥用,只在犯罪具备一定严重性程度或其他取证措施无法认定案情关键细节的必要时候方能实施;客观性和安全性指的是侦查实验应在防止证据破坏或灭失的情况下,客观真实完整地记录结果,过程必须高度保密 。
4.严谨性和规范性:远勘过程严谨、规范,生成完备的制作文书,包括《远程勘验工作记录》、《固定电子数据清单》、《勘验检查照片记录表》等 。
5.法律适用:基于实践经验提炼的法律法规为网络远程勘验提供合法有效支撑 简而言之,电子远勘是一种通过网络对远程目标系统实施勘验检查的手段,用以提取、固定远程目标系统的状态和存留的电子数据,从而判断案件性质,确定案件侦破方向和调查范围,为侦查破案提供线索和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