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初始化顺序:
1.先父类,后子类
2.先属性,后构造函数
3.先静态,后非静态
4.先静态属性,后静态代码块
5.同一类型(非数据类型,指以上),按代码先后顺序
(先静后动,先父后子,从上到下,先变量后构造)
2.具体情况如下:
2.1无继承情况下:
对于静态变量、静态初始化块、变量、初始化块、构造器,它们的初始化顺序依次是
(静态变量、静态初始化块)>(变量、初始化块)>构造器
2.1有继承情况下:
子类的静态变量和静态初始化块的初始化是在父类的变量、初始化块和构造器初始化之前就完成
2.3静态变量和静态初始化块:
静态变量和静态初始化块是依照他们在类中的定义顺序进行初始化的。同样,变量和初
始化块也遵循这个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