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解JavaScript需要记住的最关键的几点

记得三四年前参加过一次CSDN组织的关于编程语言的技术演讲,那时ROR在国内的气势已经热火朝天,各种脚本语言也比以往任何时候更受到开发者的关注,演讲者现场调查了参会者各是那种脚本语言的程序员,200多位参会者中承认自己是Ruby或Python的程序员都不少,而当提到JavaScript时,竟然无人举手。

其实,现场几乎每个人都在或多或少地使用JavaScript,但鲜有人承认自己是JavaScript程序员。

据说当年浏览器大战之时,出于市场战略的考虑,JavaScript的设计者仅用了几天就把它设计出来并用在了网景的浏览器上,快速推向了市场。基于这样的背景,这门语言显得十分诡异,你大可用Quick and Dirty来形容它,它虽然漏洞百出但简单易用,并恰逢其时,就像当年微软QDOS一样,虽然也被形容为Quick and Dirty不受人待见,但却取得了市场上的成功。借着Web的浪潮,JavaScript几乎可以运行在每一台装有浏览器的个人电脑上,它已经成为了世界上使用最广泛的编程语言,这就是Quick带来的好处。但Drity也是如影随形的,它虽然在名字上冠以Java的前缀,但那完全是出于市场考虑,在设计和语法上和Java大相径庭,它易于上手,但其理念与其它的主流编程语言的设计思路完全不同,以至于非常容易让人误解,有人说它是 世界上最被误解的语言,更可怕的是还有很多缺陷和陷阱,幸好有人维护了一份文档,用来讲解 JavaScript 一些古怪用法、如何避免常见的难以发现的错误和问题等。

用好一门编程语言,只熟练其语法是不够的,最重要的是要理解其背后的设计思想尤其是那些一以贯之的原则。好的语言都有一套完整的原则,比如Java、Ruby和Python。JavaScript却不是这样,所以有人创建了CoffeeScript这门小巧的语言,如果想用Ruby和Python那样写JavaScript,用CoffeeScript就非常的爽,它把语句一对一地编译成JavaScript,编译后的JavaScript秉承了很多的最佳实践,且符合规范,可以通过JavaScript Lint的验证,我前些日子用了三天的业余时间看了《深入浅出CoffeeScript》,然后写了一个小程序,确实非常的爽。不过毕竟CoffeeScript只是JavaScript上的一层简单的封装,理解JavaScript本身还是至关重要的。

好吧,言归正传,JavaScript里需要记住的东西多且凌乱,但也不是无迹可寻,我觉得记住以下几个关键点足以,更多的内容在实践中不断深入理解即可。

第一点,要记住JavaScript是一门面向对象的语言,JavaScript 中所有变量都是对象,除了两个例外 null 和 undefined。注意数字也是对象,虽然你不能用下面这样的语句来调用:

2.toString(); // 出错:SyntaxError

类似的写法在Ruby等面向对象语言中是没有问题的,其实,这是JavaScript解析器的一个设计错误,它会把“.”当成小数点,可以用一些变通的写法:

2..toString(); // 第二个点号可以正常解析

2 .toString(); // 注意点号前面的空格

(2).toString(); // 2先被计算

JavaScript定义对象也很简单,可以通过字面量的方式定义一个对象:

var o = {name:'wang'}

o.name;  //->  wang

o.age = 20;

可以看出来,对象就像是一个希哈表一样简单。当然还有其它的定义方式,将在后面讲解。

注1:以上内容主要来自《JavaScript 秘密花园》。

注2:有人把数字和字符串这些JavaScript内置的类型叫做伪对象,那时从实现方式上来说的,使用者基本不需要关心这一点。

第二点,要记住JavaScript中函数是一等公民。比如在Java这样的基于类的编程语言中,每个方法不能独立存在,必须定义在某个类中。而Javascript中是可以单独定义函数的:

var func = function(){

        //do something...

};

func();  //调用

第一点里说一切都是对象,可想而知,函数也是对象,只不过是个比较特殊的对象,比如可以调用,当然他的特殊性还不止于此,后面还会讲到。既然是对象,那么它就可以被作为其他函数的参数传递,也可以作为另外一个对象的属性。

JavaScript里也有this这个关键字,但是上面说过,函数可以独立地存在,那么这个this并不像Java中那样指的是方法的拥有者(对象)。其实this只是函数执行的上下文对象,this的同义词是“这个方法的执行上下文”而不是“这个方法所属的对象”。要弄清这一点需要理解函数的call方法:

var func = function(param){

         console.log(this.name);

         console.log(param);

};

可以用下面的方式调用函数:

func();

输出:

undefined

abc

也可以使用call来调用:

var o = {name:'wang'};

func.call(o,'abc');

输出:

wang

abc

可以看出this就是call的第一个参数。上面的调用等同于

var o = {name:'wang',f1:func};

o.func('abc')

注1:call是定义在Function.prototype上的一个方法,apply方法可以实现同样的功能,只是参数不一样而已。当然call和apply还有不一样的地方,请参看《深入浅出CoffeeScript》22页的解释。

第三点,要记住JavaScript不是基于类的面向对象语言,它是基于原型的。现在的主流的面向对象的编程语言都是基于类来设计的,所以很多人难以理解一门面向对象语言里为什么会没有类。但实际上基于类还是基于原型(Prototype)都只是面向对象编程语言的不同的实现风格。

除了用字面量来创建对象,也可以通过new关键字来创建:

function MyFunc(){

        this.name='wang'

};

var o = new MyFunc();

MyFunc是一个函数,它本质上和普通函数没有区别,只是用途不同而已,这样和new关键字配合使用用来创建对象的函数通常叫做构造函数,首字母一般大写(这不是强制的)。不能用类创建对象的方式来理解new这个用法,当看到new Object这样的代码时也就会明白Object只是一个函数而不是一个类了,《深入浅出CoffeeScript》里有一句话说到很好:

The new keyword says,  “Don’t  return  the  result  of  the  function;  instead,create a new object, run the function in that object ’s context, and then return the object.” 

当然还不止于此,function对象有一个prototype属性,当然它的值是一个对象。使用这个function创建出的对象会有一个constructor属性指向这个function,同时,还会有一个隐藏的属性_proto_(在某些浏览器里属性名称是_proto_且暴露出来可以访问,有些浏览器里不叫这个名字且无法访问)指向function的prototype属性,关键是当访问这个对象的某个 属性时,如果对象本身没有这个属性,那么会访问它的_proto_属性指向的对象,看它是否有这个要访问的属性,没有的话会继续顺着_proto_找上去,这就是通常所说的对象的原型链查找。ECMA标准中是这样表述的:

every object created by that constructor has an implicit reference to the prototype (called the object's prototype) associated with its constructor

在上面的例子中,如果在MyFunc.prototype中加入一些函数属性,那么用MyFunc创建出的任何对象都可以用“.”来直接访问这些函数了,这样MyFunc就更像Java中的类了,但我们要记住,其实在JavaScript了是没有类的,这是一种模拟:

function MyFunc(){

        this.name='wang'

};

MyFunc.prototype.func1=function(){console.log(this.name);};

var o = new MyFunc();

o.func1();

如上所述,原型链是可以不断向上追溯的,所以也可以模拟实现继承,但这是更高级的主题了,而且在我的实践中几乎都没有遇到需要继承的功能。如果是在写界面相关的程序,jQuery提供了extend方法,虽然不是基于原型的继承,但一般也够用。如果写独立于界面之外的复杂逻辑,我宁愿使用CoffeeScript来做,它提供了class和extends等语法。另外,像backbonejs等框架都提供了继承的语法,一般来说都不需要我们自己去实现。

最后总结一下,其实需要记住的几点都是关于对象的,JavaScript的面向对象系统是如此奇特,似乎每一个想要了解它的人都会写上几篇相关的文章,比如酷壳的《Javascript 面向对象编程》和《再谈javascript面向对象编程》以及阮一峰的《Javascript 面向对象编程》和《Javascript定义类(class)的三种方法》。其实《JavaScript中的原型和对象机制》讲的更深入些,而《JavaScript对象系统深入剖析 1,2,3》这一系列文章浅显易懂,分析了浏览器中JavaScript引擎中的对象系统。《深入理解JavaScript系列》也有相关的文章。可以进一步延伸阅读。道理都是一个,但每一个人的理解方式都不一样,写下来,不但方便其他人,更主要是为了加深自己的理解和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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