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正声明:以下言论仅代表荷鲁斯之眼本人所扮演的荷鲁斯之眼的胡诌和臆想,与本网站和本人没有任何关系,也不代表本网站和本人的观点(原文内容均来自新浪、网易)。文中所述仅为搞笑、不论国是,不适者敬请绕道。所有情节如有巧合,可喜可贺、可口可乐!
1. 工信部提醒: 蹭网泛滥违法害身
原文:有关法律界专家表示,蹭网者占用网络资源,造成对方网速减慢或财产受损,实际上已经构成了民事侵权,而且因此造成了对方的损失超过一定数额,将构成罪。同时,这种行为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的规定,属于扰乱电信市场秩序的行为。
工信部的《通告》中指出:目前市场上销售的蹭网卡为了达到宣传的“可以蹭到3公里范围内的无线网络”的效果,刻意加大蹭网卡设备的天线功率,其功率能高达1000MW左右,是普通网卡的10倍至25倍。因此电磁辐射更强,长期使用将对身体健康造成巨大的伤害。此外,由于流通于市面上的蹭网卡几乎都是地下小工厂生产的“三无产品”,一旦出现质量或者健康等方面的问题,消费者只能自行承担后果。
蹭网行为违法,这个是毋庸置疑的。但蹭网行为伤身,这个是否真的有科学依据?诬陷蹭网卡的功率达到1000毫瓦,长期使用会对身体健康造成巨大伤害,那家里的微波炉、电风扇这些又怎么算?好,就算这个“杀伤力”真的很强,但现在很多蹭网卡都有了外置天线、可拉远的天线等等,这样不就可以减少、降低“长期使用将对身体健康造成巨大的伤害”么?
提出蹭网卡“违法”的概念,这是值得提倡的。中国人向来法制观念较为薄弱,不是因为中国的老百姓目无法纪,而是中国的很多法律向来形同虚设、甚至是一小撮法律的执行者、守护者都在带头违法(最近的“安元鼎”事件便是如此)。这边“只许州官放火”,回过头来又“不许百姓点灯”,让老百姓怎么能够体会到法律的公平性?至于用“伤身”这个由头来制止蹭网卡的蔓延,那就有点儿让人哭笑不得了。
想起了几年前在网络上流行的一张图片“在此倒垃圾者男盗女娼、在此倒垃圾者断子绝孙……”云云,建议今后监管部门也不用承担监管责任啦,直接发个文件,申明“使用蹭网卡者男盗女娼、使用蹭网卡者断子绝孙……”
2. 市民遇电信 险些损失百万元
原文:8月3日下午,一位女子神色慌张地冲进交通银行上地支行营业厅,要求业务员为她办理汇款业务。银行值班人员断定这是一起电话案件后及时劝阻了她,最终帮助这位女士避免了109万元的损失。
“一边打电话一边要求汇款,这是电信的典型特征。”王经理说,想起海淀分局专管民警培训的内容,自己意识到这可能是一起电话案件,便马上安排专人将客户带到旁边的办公室稳定情绪。随后她接过未挂断的电话,以张女士朋友的名义和对方通话,结果对方态度恶劣,很不耐烦地说:“你不要多管闲事,让张女士本人接听电话……”此刻可以断定这是一起电话案件。
王经理让同事“稳住”客户张女士后,在向银行领导汇报了具体情况的同时,拨打了民警的电话。在取得民警电话帮助后,王经理耐心地为客户分析电话的手法与经过,并拿着银行内的防材料对张女士进行详细讲解。
什么叫为客户着想?这就是为客户着想。
帮助储户和骗子斗智斗勇,这不是白纸黑字写在银行员工的工作规章制度上,但这位工作人员做到了;处处为客户着想、始终将客户利益和价值放在第一位,这在很多公司都白纸黑字的写在规章制度上,但又有几家公司、几个员工能够做到呢?
一名公司人员可以极大的提升公司在客户心目中的形象——我想,文中的这位女储户,这辈子可能都会选择这家银行的服务,毕竟避免了100万的损失,这可不是个小数目哦!同样的,一名公司人员也可以极大的毁损公司在客户心目中的形象,毕竟员工是代表公司的一个窗口。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员工的选择和培训是一方面,另一方面,也要想想——公司怎么对待员工,员工就会怎么对待客户。
不少运营商的朋友在抱怨说“全员销售”的任务重,各位员工又为了避免扣工资、扣奖金而“八仙过海各显神通”,甚至出现了一些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为什么某些运营商的员工可以不把客户利益当回事儿?很简单,因为公司就不把员工当回事儿……
3. 四川警方揭秘15种电信手法
原文:《法制日报》记者就此走访了四川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他们对电信案件的15种主要手法一一进行了揭秘:
冒充熟人。嫌疑人通过拨打事主电话冒充其外地熟人朋友或关系单位熟人,谎称来出差办事,以出车祸、或被抓、家人住院等理由,要求事主通过银行汇款达到骗取钱财的目的;
中奖信息。嫌疑人利用事主投机致富的侥幸心理,借助网络、短信、电话、刮刮卡、信件等媒介为平台发送虚假中奖信息,继而以收取手续费、保证金、邮资、税费为由,骗取钱财;
网络购物。嫌疑人在互联网发布虚假廉价商品信息,一旦事主与其联系,则要求先垫付“预付金”、“手续费”、“托运费”等,并通过银行ATM机骗得钱财;
电话欠费。嫌疑人冒充电话局工作人员拨打事主家中电话,声称其家中电话欠费,将事主电话转接给所谓的公安局,让事主核实,假冒公安人员谎称事主个人信息泄露,银行账号已被人利用进行犯罪,要求事主及时进行账户保护,并将电话转给某银行客服中心,假冒的银行工作人员要求事主将存款转到账号上,并让事主到ATM机上按其指令进行操作,实施。
虚构“购车、房退税”诱导事主到ATM进行转账操作。嫌疑人事先通过其他手段获取购车、房人详细资料,以国税局或财政局工作人员名义用电话或短信方式联系事主,谎称根据国家最新出台的政策,事主可享受购车、房退税,并留下所谓“服务电话”或“领导电话”以骗取事主信任,一旦事主与上述电话联系,即以交纳手续费、保证金等名义,诱导其到ATM机进行假退税真转账的操作。
假冒汇款或催还借款名义进行。嫌疑人先发送诸如“你好!请把钱汇到ⅹⅹ银行(或其他银行);账号:ⅹⅹⅹ谢谢!”之类的短信,事主误以为是商业伙伴或债权人的短信,即按要求把款项汇到某指定账户,再去核实,后悔莫及。
虚构股票个股走势的。嫌疑人以某某证券公司的名义,通过互联网、电话、短信的方式散发虚构的个股内幕消息和个股走势,实行会员制,按照会员等级收取一定费用。若指定的个股走势碰巧吻合,则再以索要咨询费并许诺将继续提供个股内幕消息或走势的方式实施。
贷款。嫌疑人针对需要小额贷款的群体,通过互联网、电话、短信等方式发送虚假贷款信息,一旦有事主与其联系,则以收取贷款人保证金、利息等名义,骗取事主钱财。
以“假车祸或摔伤住院”为名的。嫌疑人在预先了解事主及其子女资料的情况下,利用事主子女上课(或上班)手机关机的期间,冒充医务人员或学校辅导员等身份,通过打电话给事主家人或朋友,谎称其子女“出车祸”或“上体育课摔伤”住院,急需汇医疗费,从而达到骗钱的目的。
虚构绑架事实的。嫌疑人给事主亲人打电话,谎称事主孩子被其绑架,并模拟孩子的哭声、叫喊声,从而骗取事主钱财。
事先录制QQ视频,QQ好友钱款。事先通过盗号软件和强制视频软件盗取QQ号码使用人的密码,并录制对方的视频影像,随后登录盗取的QQ号码与其好友聊天,并将所录制的QQ号码使用人视频播放给其好友观看,以骗其信任,最后以急需用钱为名向其好友借钱,从而钱款。
发送虚假招聘广告。嫌疑人以招聘业务员为名,发布虚假广告信息,事主一旦与其联系,便以收取“介绍费”、“培训费”、“服装费”为由实施。
发送预测彩票信息。通过互联网散发虚构的预测彩票信息,实行会员制,通过注册会员,预测中奖号码,收取会员费、保证金、税金等实施。
发布敲诈勒索的信息实施。向手机用户发布“不想血光之灾”、“要你办的事没办好,请把钱退汇到ⅹⅹⅹⅹ账号”、“如不将钱汇到ⅹⅹⅹⅹ账户,则卸掉你的大腿”等内容信息,事主因害怕产生后果,往往主动向指定账户汇钱。
发布出售二手汽车、特价飞机票或者火车票的信息实施。犯罪嫌疑人在网络上发布此类信息后,一旦受害人与其联系后,便以需要订金等形式要求欲购买者汇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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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屡禁不止,打击有难度是实事,但打击力度是不是也要进一步加强呢?没办法,各位用户们,我们就是这样被硬生生的逼成“电信专家”的,大伙儿自求多福吧!
买奶粉的,买成了食品化工专家;买大米的,买成了植物学家;买手机的,买成了通信技术专家……照此速度发展下去,中国的老百姓都成了全面型专家级人物,中国人问鼎诺贝尔奖,指日可待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