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象类与接口
接口
1. 声明:声明是隐含abstract,永远不能用final修饰。
2. 接口与其他类型关系:接口只能继承接口 而且可以继承多个 interface AA extends C,B (C,B均为接口)。
3. 接口与成员变量:只能定义常量属性,且不必显示使用public\static\final等进行修饰,隐式默认。
4. 接口与成员方法:接口中定义的方法必须是抽象的。都是隐含public abstract的(只能这两个修饰)。
5. 接口与类的关系:一个类能够实现多个接口。一般都要将所有方法全部实现,除非该类是abstract抽象的。
抽象类:
1. 用图:继承扩展。可以被声明引用但不可以实例化。
2. 抽象的方法:只有方法声明,无方法体。不能为private。
3. 抽象方法与类的关系:抽象方法中只能放在抽象类中。可以有非抽象方法。
4. 继承:继承抽象类的类,如果本身不是抽象类,则必须实现所有方法。
5. 注意:abstract和final永远不能同时用于标示。一个必须被重写,一个阻止重写。
对比项
| 接口 | 抽象类 |
声明 | Interface 接口名 | abstract class 抽象类名 |
成员变量
| 无变量,都为公共常量,隐含为public,final,static的。 | abstract显示定义,无默认 |
方法
| 隐含为public abstract,且只能这2种来标示 | 显示定义,不能有final,static ,private 等标示。 |
继承
| 只能继承接口,且可继承多个,但继承后不能实现父接口方法。 | 只能继承一个父类,但可以实现多个接口。 |
多态 | 接口类型的引用可以指向任何实现该接口或该接口的子接口的类,通过接口可以访问其指向的对象中实现该接口的方法。 | 抽象类的引用可以指向其子类的对象,通过该引用可以访问子类中继承该抽象类的所有属性和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