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实乃一切道德之根本

源自http://www.kc100.com:8004/fileupsource/file/2004-1-7-1/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新议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学术思想的一条重要的人际交往原则,其含义大致是:对于自己不喜欢的东西,不要要求别人接受;对于自己不想干的事情,也不要要求别人去做。“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孔子仁爱思想的一个具体体现,孔子对此也有过专门的论述。他说:“出门如见大宾,使民如承大祭。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在邦无怨,在家无怨。”①这个观点虽历数千年而不衰,直到现在仍然具有旺盛的生命力,作为一种人际交往原则被我们所采信接纳并广泛应用于自己的交往活动和实践之中。
从人际交往的角度讲,“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价值在于,它通过对自己所认为的不合理的欲望和要求加以约束的形式,使别人乐于接受自己,形成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关系,避免冲突。具体地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就是当自己要对他人做什么事时,先想想自己是否愿意遇到这事,如果自己不愿意,就不能对他人做这件事。我们不愿意被偷、被抢、被杀,所以,我也不能对他人做这种事,衡量的标准当然是自己、是自己的“不欲”。孔子提倡人们通过换位思考的形式,了解别人的欲望和需要,从而不会因为自己的私欲而损害侵犯他人的利益。尊重他人,理解他人,最终的目的是达到社会的和谐,人与人能够和睦相处。任何个体都是社会中的人,尊重他人,理解他人,建立一个和谐的社会,其实也就是在保护自己,最大的受益者也是自己。
诚然,我们在人际交往中要多换位思考,多考虑、理解别人的感受,但也正是换位思考这个角度上讲,“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种观念本身有一定的缺陷。对此可以做以下的理解。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本身隐含着一个价值的设定就是:自己不喜欢的,别人也一定不喜欢,所以我们不要求别人接受自己不喜欢的东西。但这个价值前提很明显是靠不住的。我们根据经验就可以得到这样的结论:“己所不欲”的东西,就是说自己不喜欢的,别人未必就“不欲”,就一定不喜欢。这样一来,“己所不欲”命题实际上包含了以下三种可能,其一是:自己不喜欢,别人也不喜欢;其二,自己不喜欢,但别人喜欢;其三,自己不喜欢,但别人无所谓。如果我们在人际交往中遇上的是后二种情况,那么,再继续教条地固守“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原则显然是不合适的,有可能会人为地造成人际间的冲突。
事实上,人的需要是多种多样的,这种需要是植根于人类本性的,既有共性的一面,如马斯洛提出的人的七个层次的基本需要,孔子提出的“食色,性也”,也有个性的一面,具体到马斯洛所言的每个层次中情况更是如此,存在很明显的个体差异。每个人的价值观念不同,居住地域、生活经历不同,个性倾向性如兴趣、爱好、动机、理想、抱负、信念、世界观不同,于是对满足自己需要的事物也必然会千差万别,呈现出很大的个性差异。世上没有两片完全相同的叶子,也不会存在需要完全相同的两个人。“萝卜白菜,各有所爱”,“逐臭之夫”,说得就是这种情况。
所以说,对人的需要的满足如果只注重共性的一面而忽视个性的一面,断言“己所不欲”的东西别人一定“不欲”,这在逻辑上很明显是犯了以偏概全的错误。事实上,从日常生活中,我们可以找到很多“己所不欲”而别人“欲之”甚至是“欲之”甚切这方面的事例来。
从心理学上讲,“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可以理解为心理防御机制中的归属投射心理,即“个人意识到自己有某种不称心的特性或情感,而且把这些特性或情感强加于他人身上,认为他人也具有同样的特性或情感。”②这种防御机制常见于正常人,它本身不是病理的,相反对维护正常心理健康具有重要作用。但是,“这种防御机制本身就似有自欺欺人的性质,它是借助于歪曲知觉、记忆、动作、动机、思维而防御自我免于焦虑。”③因此,如果运用不当或走向极端,就可能形成神经症或精神病症状。
所以,对于传统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我们不要不予分析、不加甄别地全盘接受。只有批判地进行扬弃,吸取其中合理的成分并有选择地应用于我们自身的交往和实践活动之中,这才是我们应该做出的选择。

注释:
①《论语﹒颜渊第十二》
②③刘晓明张明:《心理咨询的理论与技术》,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版,第161页,第158页


WadeFelix:
我对这位作者的逻辑推理能力表示怀疑,难道由“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就可以推出“己之所欲,必施于人”吗?“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隐含的价值就是:“自己不喜欢的,别人也一定不喜欢”?我看未必,他没有注意到“施于人”。作者在文章一开始就提到它的真正含义:对于自己不喜欢的东西,不要要求别人接受;对于自己不想干的事情,也不要要求别人去做。这很对,但后面说到其中隐含价值时,却犯了一个错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只是要求对于自己不想干的事情,也不要要求别人去做,并没有涉及到“自己不喜欢但别人喜欢”的事情就不让别人去做。深一点想,我不想让别人阻止我喜欢的事情,在“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原则指导下,我为什么要阻止别人干太喜欢的事情。其实,只要我们每个人都能“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不就天下太平了。“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和“以己度人”是两个层次,作者把“以己度人”的缺陷套在“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头上,太不公平了。
这篇文章是我直接从Baidu搜索到的,我不知道它的作者是个什么样的人,我看这篇文章很八股,典型的机械的从正面和反面论述问题,所以我猜这可能是个学生写的。


另外,我们再看一篇文章:


引自 http://www.wsjk.com.cn/gb/paper18/8/class001800010/hwz58547.htm

伦理:己所不欲 勿施于人

一个健全的社会包括三个方面:以宪法为核心的健全的法规体系;比较高的国民素质;有足够的能力参与国际间的市场竞争。其中国民素质不仅包括文化知识、技术技能、体能,还包括与之相适应的伦理道德。

社会越发达,对信用的要求越高。信用度高,成本会低。所以,伦理道德不仅是社会规范,更是社会资源。

假烟、假酒、假商标、假学历、假数字……前段时间报道的有毒大米、有毒饼干,假到了“祸国殃民”的程度。人们痛心疾首,深感信用资源被严重糟蹋。

从伦理学的角度看,“底线伦理”是最保守意义上的道德规范。你做不到“毫不利己,专门利人”,起码要做到不伤害别人,所谓“利己不损人”。这是最低的要求,也是很高的要求,要做到很难。

“伦理”也是一种社会资源,也是一种“资本”,而且可以转化为经济资本记者:有一种说法,市场经济有两种规则,一种是硬规则,一种是软规则;硬规则包括现代法律体系、国家管理系统、契约关系、产权关系、竞争机制等等,软规则包括意识形态、伦理道德等。如果没有软规则的支持,硬规则如同无本之木、无源之水。你同意这种说法吗?

万俊人:讨论伦理道德问题,离不开特定的社会形态。中国正处于不成熟的市场经济阶段,还在进行社会转型,很不健全。一个健全的社会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以宪法为核心的健全的法规体系,二是比较高的国民素质,三是有足够的能力参与国际间的市场竞争。国民素质不仅包括文化知识、技术技能、体能,还包括与之相适应的伦理道德。对于市场经济,过去有误解,认为只要懂经济就行。市场经济有自己的内在要求,内在规则。就是你说的软硬规则。市场经济确实要从“软”、“硬”两个方面来看。

记者:那么你同意这个说法?

万俊人:是的。这是一个很形象的说法。原始积累时期,资本需求是第一位的。“资本”是能生钱的“钱”。西方原始积累是一个资本积累的过程,有一套宗教伦理价值的支持,让“钱”能生钱,促生了西方的原始积累。这就是韦伯所说的“新教伦理”或“资本主义精神”。你会发现,“伦理”是一种社会资源,也是一种“资本”,而且可以转化为经济资本。

记者:“伦理是一种社会资源”的提法很新鲜。问题在于,“伦理”看不见摸不着,不如钱来得实。在现实中,不少人横征暴敛,见钱眼开,不择手段,投机取巧,对他们来说,伦理道德是别人的事情,是遥远的事情。在“效率优先”的情况下,这样的资源还有意义吗?

万俊人:市场经济是一种资源有效配置的制度和方式,追求高效率,低成本。现在,我们对效率的要求达到了空前的地步,而且契约形式的交易已经成了社会交往的基本方式,已经扩展到了我们的日常生活之中。事实是,只有“软”、“硬”两套规则互相支持,并行不悖的时候,才能最大程度地降低自然资源的消耗,才能最大程度地降低制度和资本的运行成本。从商业行为和个人行为的角度看,谁愿意跟没有信用的人打交道呢?出现了“信用”问题,市场的经济活动就会受阻,这反过来说明,“信用”和“信任”实际也成了社会和人力资本。社会越发达,对“信用”的要求越高。信用度高,成本会低。所以,伦理道德不仅是社会规范,更是社会资源。

由“公平”和“正直”所建立起来的“信用”,是市场经济最需要又最稀缺的资源记者:问题在于很多人不这么看,所谓利欲熏心,导致严重的信用危机。假烟,假酒,假商标,假学历,假数字,假典型……前段时间报道的有毒大米、有毒饼干,假到了“祸国殃民”的程度。

万俊人:真的难以立足,假的大行其道。这说明短期行为主导着社会和个人,反映出社会的信用度低,人们的信心不足,结果会走向反面。一位经济学家说,在普遍没有信誉的情况下,一个自由市场,如果一个人童叟无欺,质优价廉,培养出了信誉,一定会赚很多钱。因为这个时候,由“公平”和“正直”所建立起来的“信用”,是市场经济最需要又最稀缺的资源。谁掌握了这个资源,谁就能赚钱。但是,他也可能赚不到钱。大家都假,惟有你真,鹤立鸡群,“真”很难生长出来。当然,这只是一个简单的说法。现代社会的交易过程、交易手段,与以往比较,复杂得多,经常得多,规模也大得多,如果没有很高的信用保障,难以想象。市场经济有着起码的诸如“公平”、“公正”的价值系统,而“信用度”是社会价值基础的基础。一方面需要,一方面稀缺;一方面追求利益最大化,一方面加大了利益的成本,这构成了一个悖论。

记者:中国是一个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型的社会。历史地看,完全的利他主义过于理想,行不通,做不到。可是,“损人利己”公行,更遭人厌恶,使许多过来人怀念50年代。

万俊人:中国社会转型是跳跃式的。中国正在做的事情,是西方国家一二百年才做完的事情。传统伦理道德失效,新的伦理道德还没有建立起来,夹在了中间。计划经济条件下的伦理系统假定可以穷尽真理,追求完美的绝对真理,是一种理想主义。与之相配套的伦理规范是“毫不利己,专门利人”,肯定认为人和社会可以在这个逻辑里能获得最大的好处。50年代出现的道德繁荣不奇怪。1949年新中国建立,虽然生活仍然艰苦,相比而言有很大改善;虽然不断,劳民伤财,但是,人们非常珍惜来之不易的新生活,非常珍惜来之不易的稳定和秩序,个人行为相当自律。然而,这个逻辑的“效率”非常有限,否则不会有今天的改革开放,选择建立市场经济体制为改革目标。中国社会是在两个极端的情形下转型的。一个极端是普遍的“道德理想主义”,一个极端是普遍的“道德怀疑主义”,就像拔河比赛,两极张力很大,弄不好会崩断。

公共领域的“伦理底线”被突破,会让公众失去安全感,激化社会矛盾记者:你说的“道德怀疑主义”不仅在经济领域普遍存在,而且在社会的其他公共领域也有显现。比如官员贪污受贿,媒体有偿新闻,医生不给钱不救人,司法人员不秉公执法,教师污辱殴打学生,等等,虽然都是少数,但很大程度地毒化了社会空气。也就是说,许多维系社会的重要“伦理底线”正在突破。你怎么看这种社会现象?

万俊人:这是很危险的信号。公共领域的“伦理底线”被突破,会让公众失去安全感,激化社会矛盾。社会必须有相应的制约机制,遏制“恶”的泛滥。政府公开采购,村级选举账目公开,提供了好的经验。任何社会,伦理都是一个必要的条件。从伦理学的角度看,“底线伦理”是最保守意义上的道德规范。你做不到“毫不利己,专门利人”,起码要做到不伤害别人,所谓“利己不损人”。这是最低的要求,也是很高的要求,做到很难。在我看来,最普适的伦理,就是最起码的伦理,就是人人都能做到和坚持的价值。现代社会,经济追求利益的最大化,伦理追求最小化。伦理道德的原则,恰恰是“最低原则”。一个健康的社会,法治是就高不就低,伦理是就低不就高。各行各业应该有最起码的“职业伦理”规范。我去美国考察,美国人是上班拼命干,不多干一分钟,也不少干一分钟,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实际上,社会的职业伦理基础就是这样建立起来的。

记者:市场经济承认“私欲”的合理性,法律体系在保护合理的“私欲”同时,又防止“私欲”膨胀泛滥。

万俊人:保护和防止系统里,还要加上伦理道德。现代社会的伦理道德,介于宗教和法律之间的灰色地带,具有很强的社会功能。不能忽视伦理道德的社会功能。为此,我们已经付出代价。市场经济如同河水,如果引河水舟楫灌溉,可以成为公益;如果不因势利导,加以约束,便会泛滥成灾。前段时间,民政部在全国范围内评“孝子”,结果评出了967个“孝子”。有报道说,山东一些地方签订赡养老人的合同。这些举动,看起来不错,但同时也说明社会道德的蜕化和稀缺。赡养老人,任何朝代,任何社会,天经地义,为什么还要用“合同”的形式来强制呢?孝敬父母,古往今来,人之伦理,为什么需要国家来大力倡导?

记者:其实,关于信用的重要性,孔子说,“人而不信,不知其可”;关于社会伦理,古人有“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关于家庭伦理,“孝道”是古人几千年尊奉东西。这些传统的东西,今天还有积极的作用吗?

万俊人:传统的现代化转化问题是个大问题。有件事给我印象很深。一位韩国学者曾与杜维明先生争论说,儒家的正统在韩国,不在中国。他拿出一张1000元面值的韩币,上面印着孔庙和韩国的儒学代表人物李退溪。这一问题并不一定恰当,但很值得思考。为什么中国的许多传统,至今在市场化的其他亚洲国家繁衍?根据我的考察,那种全盘否定传统,把传统看作现代化的障碍和绊脚石的观念是错误的。中国传统中的“忠”、“孝”、“义”的涵义没有我们过去了解的那么简单,其中的义务、道德、正直、信义的内涵,对于市场经济仍然有效。有经济学家把“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作为一个普适的伦理价值看待。“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个道理多简单。这说明,我们现在缺的不是很高的道德,而是大人们小时候教给我们的一些最基本的东西。我们向西方学习,需要有自己的底蕴。

记者:西方发达国家已经建立了成熟的市场经济体系,中国100余年追求现代化的过程,是一个不断学习、吸收先进文明的过程。

万俊人:西方国家科学技术发达不是凭空而来的,西方优秀文明成果是人类的共同财富。我们向西方学什么?法治、公平、公共文化、自由贸易等等。伦理方面,我们要学制度伦理、环境伦理、生态伦理等等。这些伦理标准,是公共的,共同的。当然,文明有落差,不能“食而不化”或削足适履,学习要根据需求和情景,分出层次。关键是,要有开放的心态和姿态。

《中国青年报》


WadeFelix: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实乃一切道德之根本。
现在的年轻人,对传统文化很不屑,实在可悲,我想这可能与近代某些时期对传统文化的批判太过激烈了有关,在那种环境下,谁敢说个“不”字,结果传统文化被我们遗忘了。


再来看两段:

引自: http://www.chetianqing.net/yong/ReadNews.asp?NewsID=473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指:自己不想要的东西,切勿强加给别人。孔子所强调的是,人应该宽恕待人,应提倡“恕”道,唯有如此才是仁的表现。“恕”道是“仁”的消极表现,而其积极表现便是“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孔子所阐释的仁以“爱人”为中心,而爱人这种行为当然就包括着宽恕待人这一方面。《论语》中提到: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



引自: http://www.donews.net/gdlizy/archive/2004/09/26/110469.aspx

儒家思想中的“道”,主要指人道,指人们要遵循的人际法则,其内容就是“仁”。“仁”在这里是作为慈爱意思使用的。孔子讲“忠恕之道”,讲忠恕是行“仁之方”,实际上就是讲人与人的沟通。

孔子的“忠恕”有两种表达:一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自己不喜欢的也不要强加给别人;另一是“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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