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文章又被拒了一个,杂感!

说实话,我一直以为自己不擅长写学术论文,一来觉得自己的能力不在探讨原理而在实现上,二来觉得实在没什么有用的东西可以和别人分享或者说能够帮助别人。但是现在学校是这样的要求,不会写的人是要被淘汰的,加上最近也很看了不少别人写的学术论文。

有没有收获呢?有啊,大体知道了学术论文该怎么写,于是也奋力捣鼓了几篇出来,投了出去,一个编辑说不适和发表,一个编辑说类似的文章太多了,还有两个在审,呵呵,坦白交代,里面没有什么非常创新的地方,都是看到别人写的文章,然后脑袋里觉得似乎可以修修改改变成自己的,被拒也是正常的。对自己的打击也是有的,因为每天都做着美梦能够一起中数篇啊,那样以后就不用为文章烦恼了,也可以因此为资本指导别人怎么写文章。总之,这是一个美丽的泡泡!

刚刚在网上看到一个新闻,一个小女孩和老虎合影,闪光灯一闪,老虎把她头一口含到嘴里,她妈妈马上去救,也受伤,后来5个驯兽员用凳子敲打老虎才松开,小女孩当然丧命。我一点都不可怜那个哭得死去活来的妈妈,因为她的女儿是被她害死的! 我家旁边的狗都有自尊,小孩子也去哄的话它会叫,大人去哄的话它才走,何况老虎,难道忘记了它额头的王字吗?还是以为自己是人,就凌驾于生灵之上呢?

那天在校车上听到人在谈论一个回族同学,说,你不能给猪肉给她吃,她会生气的!这是什么逻辑,我们是尊重少数民族的民族习惯,不是把她的民族习惯顶在头上。给你猪肉吃,是因为待客没有猪肉就会觉得怠慢了客人,你可以不吃啊,这是我们待客的传统习惯,凭什么生气?你不吃,我还有气呢!就象现在,总是有这样的告诫,如果到了新疆啊什么地方,人家给你吃的马奶啊什么的你不吃人家不高兴啊,于是大家纷纷捏着鼻子喝下去了。怎么不要求他们尊重我们的习惯啊?我一直都觉得我们的民族政策很有问题,搞得面对外人得时候,汉民族一点优越感都没有,只有心理上有优越感的人在帮助弱者的时候才能获得快感,才能觉得这个帮助是不需要回报的!没有这个落差,你总是期望你的付出要有回报才行,把你吃剩下的面包递个一个乞丐你期望他回报你什么呢?但是,如果你救了美女,心里总是期望人家那啥一下吧!

藏乱事件中,藏民拿着长刀追赶行人,为什么中国会有这样不平等的民族政策,为什么我们就不能佩戴一把长刀呢?是我们的扭曲的民族政策助长了藏乱分子的气焰。热爱和平的人对平等的民族政策会反对吗?如果不修改民族政策,不需要在法律上规定他们的弱者地位,不要在法律上允许他们这样,允许他们那样,要给他们以平等对待,否则,藏乱和突乱是没有终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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