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草期权,实质上是个股期权的别称,尤其在国内,以个股看涨期权最为常见,它为投资者提供了一种利用杠杆效应做多股票的操作方式。专业投资者通过与券商签订SAC协议,能够成为期权的买卖对手方,购买特定股票的期权合约,从而在约定的时间和价格内拥有买入该股票的权利。这一交易过程在执行时,类似于中金所的股指期权,采取现金交割方式,即券商会根据市场与约定价格之差向投资者支付差额。
一份香草期权合约的核心要素涵盖:
- 标的资产
- 合约期限
- 到期日
- 名义本金
- 期初价格(即期权购买时的股票价格)
- 期权结构
- 行权价格
- 敲出条款
- 期权费率
假设小明对上海浦东地区的发展前景高度乐观,尤其是持有标的股票600639浦东金桥,但受限于仓位已满且接近上限。为进一步表达其看多立场,小明在当下以12.60元的市价向券商下单购买了浦东金桥的个股期权,从而与券商建立了场外期权关系。此合约为期一个月,如果到了行权日,期间若股价上涨,小明可选择行权获利;若股价在到期后才上涨,则说明此单交易是无效的,因为已经过了期限。
合约中,期初价格即为下单时的股票价格12.60元,而期权结构设置为105%,意味着行权价格上浮5%,即13.23元。这说明,只有当股价在一个月内涨至13.23元以上时,行权才有实际意义。
另外,期权费率作为券商的收费,以权利金形式收取,且不退还,确保了券商履行行权义务的能力。因此,小明要实现盈利,需股价涨幅覆盖期权费率,即需股价涨至13.57元(12.60元*(1.05+0.0268))以上,相当于需实现7.68%的涨幅方可保本。
同时,为保护自身利益,券商设置了敲出规则,即当股价涨幅达到50%时自动平仓,限制小明的潜在收益。
以名义本金计算收益时,小明通过1000万名义本金参与,并支付了26.80万元的期权费用。随后,浦东金桥股价上涨,小明以14.80元限价平仓,根据公式计算,行权收益为(14.80-13.23)/12.60*1000万=124.60万元,扣除期权费用后,实际盈利为97.80万元。
这一案例生动展示了场外期权如何利用小资金撬动大杠杆的优势,尤其适合仓位受限的私募产品。当然,高杠杆也意味着高风险,若股价未能达到行权价,期权费用便成为券商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