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比较白痴吧~~
先说变量名命名,也就是xml中的@+id/xxx的命名。
android中各个layout中的命名可以重复。其实仔细想想,如果不可以重复的话,命名空间就会比较混乱。findViewById()也是View干的,所以通过id来找View,只能通过这个View的父View来做。所以不同layout中的id是可以重复的。但是,还是建议命名按照下面的方式:
layout_name_widget
例如:main_hello_textview,标识main.xml中一个id为hello的TextView控件。当然textview可以缩写成tv,button可以缩写成btn。
为什么这么命名?
- 用layout做开头是为了在java代码中引用它时,用Content Assist时比较容易找
- 结尾用widget名称是因为,用findViewById()找到后常伴有强制类型转换。加个widget类型省得再回去翻xml找类
中间部分命名就比较随便了,可以按范围从大到小的方式将大模块,小模块添加进去。
再说公用文件的布局。
公用文件包括:
- AndroidManifest.xml
- strings.xml
- colors.xml
- dimens.xml
- styles.xml
等全局一份,而大家都需要修改的文件。大家都需要修改的文件在svn上提交时就会有乱子。每次遇到comflict的时候都去compare一下吗?把每个人写的文件都放在一起就好了。比如:
<!-- Daniel,占楼待用 START -->
<string name="blank">███刮开</string>
<!-- Daniel,占楼待用 START -->;
<!-- Michael,占楼待用 START -->
<string name="index_register">注册</string>
<string name="index_login">登录</string>
<!-- Michael,占楼待用 START -->;
大家都把自己的楼盖在自己的家里,等comflict的时候,先把自己的楼复制出来,再replace with head version,最后将自己的楼再覆盖回去就行了。不用找来找去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