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子“孝”的思想

荀子在孝道问题上吸收了孔子的孝道观,结合自己独特的观点,虽然在神权、君权、父权的社会里,臣服从君王命令,子服从父命令。荀子却认为,孝子应该慎重思考后,对错分清楚后才服从,这才是孝道,也上乘了《孝经、争章二十》:“敢问,子从父之命,可谓孝乎”?子曰“参,是何言与!是何言与!....”。《荀子、子道》说:“孝子所以不从命有三:从命则亲危、不从命则亲安、孝子不从命乃哀:从命则亲危、不从命则亲荣、孝子不从命乃义;从命则禽兽、不从命则修饰、孝子不从命乃敬”。荀子提出的“三不从”从家庭上讲,盲从造致错上加错。强调孝子在听从时要深思熟虑,以维护家庭利益为出发点。

孝是中华民族的一种传统美德,它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占有十分重要的位置。孔子之前,孝主要表现为一种祭祀活动,还没有形成具体的道德意识、道德规范。“孝”字的发展与变化,是与古代社会文化的变迁相联系的。荀子的孝道思想,是适应战国时期社会结构的变动和生产力的发展,损益继承孔子孝道思想形成的。荀子从“礼”而重“义”,强调知义可见礼,闻礼可思义。他不仅仅重视“孝”等社会规范形而下的内容,更注重孝道思想对人的自我安顿的生命价值与生命意义的影响和作用。他十分看重“礼义”对人的自然情感的疏导作用,强调客观的伦理规范要内化为人的理性原则、内化为人的内在德性。荀子看重行孝道之过程,珍视父子间的真挚情感,要求“孝子不匮、事亲以亲。”他重视丧礼,认为丧祭之礼所以隆重,不是为了表达对鬼神的敬畏,而是为了满足生人对死者的情感,为了表达对生活、生命的珍视,为了“明生死之义”。在孝亲之情与忠义原则相违背时,荀子坚持正当性的原则,认为“父有争子”才能“不行无礼”。他从社会现实出发,顺之以道义,言“从道不从君,从义不从父”。他根据战国时期国家政权与政治形势的变化,分忠孝之次,言义大于忠,忠大于孝。荀子珍视个体之生命,重视养亲行为中的“报本返始”之意义,强调遵从礼义而养亲对于孝道的传承与发展的作用。他虽强调以礼义治国,但也非常重视政治与法纪对孝道的维系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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