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编程规约(常量定义)
内容源自阿里巴巴Java开发手册(华山版)
- 【强制】 不允许任何魔法值(即未经预先定义的常量)直接出现在代码中。
- 【反例】:String key = “Id#taobao_” + tradeId; cache.put(key, value); // 缓存get时,由于在代码复制时,容易漏掉下划线,导致缓存击穿而出现问题
- 【强制】在long或者Long赋值时,数值后使用大写的L,不能是小写的l,小写容易跟数字1混淆,造成误解。
- 【推荐】不要使用一个常量类维护所有常量,要按常量功能进行归类,分开维护。
- 【说明】大而全的常量类,杂乱无章,使用查找功能才能定位到修改的常量,不利于理解和维护。
- 【正例】如缓存相关常量放在类CacheConsts下;系统配置相关常量放在类ConfigConsts下。
- 【推荐】 常量的复用层次有五层:跨应用共享常量、应用内共享常量、子工程内共享常量、包内共享常量、类内共享常量。
1. 跨应用共享常量:放置在二方库中,通常是client.jar中的constant目录下。
2. 应用内共享常量:放置在一方库中,通常是子模块中的constant目录下。
3. 子工程内部共享常量:即在当前子工程的constant目录下。
4. 包内共享常量:即在当前包下单独的constant目录下。
5. 类内共享常量:直接在类内部private static final定义。 - 【推荐】如果变量值仅在一个固定范围内变化用enum类型(枚举)来定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