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现在准备辞职,有些疑问想咨询下,谢谢关注。
我2008年7月入职,合同是2009年12月到期,然后2010年没有续签(很多同事都是这种情况,公司没有和大家续签,原因不详)。然后到了2010年3月,我准备辞职去另一家公司,原本拟定两周内交接完成,到了两周后,交接已经完成,而且项目组已经同意离职,但是这时公司以“辞职人须提前一个月提交辞职申请”为由,不批准我离职。但是另一个公司的到岗时间也快到了,现在纠结的是,如果直接走人的话,档案以及户口之类的手续怎么办?
希望大家帮我出出主意,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