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一职责原则
二.开放-封闭原则
三.依赖倒转原则
四.里氏代换原则
五.迪米特法则
一。单一职责原则(SRP)
就一个类而言,应该仅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
如果一个类承担的职责过多,等等于把这些职责耦合在一起,一个职责的变化可能会削弱或者抑制这个类完成其他职责的能力。这种耦合会导致脆弱的设计,当变化发生时,设计会遭到意想不到的破坏。
软件设计真正要做的许多内容,就是发现职责并把那些职责相互分离。如果你能够想到多余一个的动机去改变一个类,那么这个类就具有多于一个的职责。
二。开放-封闭原则(OCP)
该原则是说软件实体应该可以扩展,但是不可修改。
在我们最初编写代码的时候,假设变化不会发生;当变化发生时,我们就创建抽象来隔离以后发生的同类变化。
面对需求,对程序的改动是通过增加新代码进行的,而不是更改现有的代码。
应该对程序中呈现出频繁变化的那些部分做出抽象,然而,对于应用程序中的每个部分都刻意的抽象同样不是一个好主意。拒绝不成熟的抽象和抽象本身一样重要。
三。依赖倒转原则
A:高层模块不应该依赖底层模块,两个都应该依赖抽象。
B:抽象不应该依赖细节,细节应该依赖抽象。即要针对接口编程,不要对实现编程。
四。里氏代换原则(LSP)
子类型必须能够替换掉它们的父类型。
一个软件实体如果使用的是父类的话,那么一定适用于其子类,而且察觉不出父类对象和子类对象的区别。也就是说闷在软件里面,把父类替换成它的子类,程序的行为没有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