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监理的范围:
(1)工程范围:下列建设工程必须实行监理:1)国家重点建设工程;2)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市政工程项目;科技、教育、文化等项目;体育、旅游、商业等项目;卫生、社会福利等项目;其他公用事业项目。3)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建筑面积在5万㎡以上的住宅建设工程。4)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5)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交通运输、水利建设、城市基础设施、生态环境保护、信息产业、能源等基础设施项目;学校、影剧院、体育场馆项目。
(2)阶段范围:建设工程监理可以适用于工程建设投资决策阶段和实施阶段,但目前主要是建设工程施工阶段。
监理资料管理职责【收文、登记、传阅】
收文登记表上应记录文件名称、文件摘要信息、文件发放单位、文件编号、收文日期。文件资料不得以盖章和打印代替手写签认。
工程影像应注明拍摄日期、反映的工程部位等,交给项目总监处理,重要文件内容应记录在监理日志中。
涉及建设单位的指令、设计单位的技术核定单,应将其复印件公布在项目监理机构专栏中。
每一位传阅人员阅后应在文件传阅纸上签名,并注明日期。
建设工程监理文件资料发文应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其授权的监理工程师签名,并加盖项目监理机构图章。
【监理文件资料编制要求】
(1)一般应为原件。
(2)内容及其深度须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
(3)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
(4)应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
(5)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
(6)幅面尺寸规格宜A4纸。
(7)缩微制品适应长期安全保管。
(8)图像清晰,声音清楚,文字说明或内容准确。
(9)应采用打印形式,手工签字,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注明原件保存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