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 知识产权与标准化
1. 保护范围与对象
法律法规名称 | 保护对象及范围 | 注意事项 |
著作权法(版权) | 著作权 文学、绘画、摄影等作品 | 1.不需要申请,作品完成即开始保护 2.绘画或摄影作品原件出售(赠予)著作权还归原作者,原件拥有者有:所有权、展览权 |
软件著作权法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 软件著作权 软件作品(程序、文档) | 1.不需要申请,作品完成即开始保护 2.登记制度便于举证 |
专利法 | 专利权 | 需要申请,专利权有效期是从申请日开始计算 |
商标法 | 商标权 | 需要申请,核准之日起商标受保护 |
反不正当竞争法 | 商业秘密权 | 1.商业秘密包括技术与经营两个方面 2.必须有保密措施才能认定商业秘密 |
例题:
李某购买了一张有注册商标的应用软件光盘,则李某享有()。
A.注册商标专用权
B.该光盘的所有权
C.该软件的著作权
D.该软件的所有权
解析:
李某只拥有该光盘的所有权,软件的著作权仍属于原作者,软件的所有权和注册商标专用权属于发行商。
2. 保护期限
客体类型 | 权力类型 | 保护期限 |
公民作品 | 著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 | 没有限制 |
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 | 作者终生及其死后的 50 年(第 50 年的 12 月 31 日) | |
单位作品 | 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 | 50 年(首次发表后的第 50 年的 12 月 31 日),若其间未发表,则不保护 |
公民软件产品 | 署名权、修改权 | 没有限制 |
发表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翻译权、使用许可权、获得报酬权、转让权 | 作者终生及其死后的 50 年(第 50 年的 12 月 31 日)。合作开发,以最后死亡作者为准。 | |
单位软件产品 | 发表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翻译权、使用许可权、获得报酬权、转让权 | 50 年(首次发表后的第 50 年的 12 月 31 日),若其间未发表,则不保护 |
注册商标 | 有效期 10 年(若注册人死亡或倒闭 1 年后,未转移则可注销,期满后 6 个月内必须续注) | |
发明专利权 | 保护期为 20 年(从申请日开始) | |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 | 保护期为 10 年(从申请日开始) | |
商业秘密 | 不确定,公开后公众可用 |
例题1:
以下著作权权力中,()的保护期受时间限制。
A.署名权 B.修改权 C.发表权 D.保护作品完整权
解析1:
在著作权权力中,著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是不受时间限制的,发表权受时间限制。
例题2:
()的保护期限是可以延长的。
A.专利权 B.商标权 C.著作权 D.商业秘密权
解析2:
仅商标权的保护期限可以延长。
3. 知识产权人确定
(1)职务作品
情况说明 | 判断说明 | 归属 | |
作品 | 职务作品 | 利用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进行创作,并由单位承担责任的 | 除署名权外其它著作权归单位 |
有合同约定,其著作权属于单位 | 除署名权外其它著作权归单位 | ||
其它 | 作者拥有著作权,单位有权在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 | ||
软件 | 职务作品 | 属于本职工作中明确规定的开发目标 | 单位享有著作权 |
属于从事本职工作活动的结果 | 单位享有著作权 | ||
使用了单位资金、专用设备、未公开的信息等物质、技术条件,并由单位或组织承担责任的软件 | 单位享有著作权 | ||
专利权 | 职务作品 | 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 | 单位享有专利 |
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 | 单位享有专利 | ||
离职、退休或调动工作后 1 年内,与原单位工作相关 | 单位享有专利 |
例题:
某软件公司项目组的程序员在程序编写完成后均按公司规定攥写文档,并上交公司存档。此情形下,该软件文档著作权应由()享有。
A.程序员 B.公司与项目组共同 C.公司 D.项目组全体人员
解析:
属于典型的软件类职务作品,单位享有著作权。
(2)合作开发、委托开发与同时申请
情况说明 | 判断说明 | 归属 | |
作品软件 | 委托创作 | 有合同约定,著作权归委托方 | 委托方 |
合同中未约定著作权归属 | 创作方 | ||
合作开发 | 只进行组织、提供咨询意见、物质条件或者进行其它辅助工作 | 不享有著作权 | |
共同创作的 | 共同享有,按人头比例。 成果可分割的,可分开申请。 | ||
商标 | 谁先申请谁拥有(除知名商标的非法抢注) 同时申请,则根据谁先使用(需提供证据) 无法提供证据,协商归属,无效时使用抽签(但不可不确定) | ||
专利 | 谁先申请谁拥有 同时申请则协商归属,但不能够同时驳回双方的专利申请 |
例题:
甲软件公司受乙企业委托安排公司软件设计师开发了信息系统管理软件,由于在委托开发合同中未对软件著作权归属作出明确的约定,所以该信息系统管理软件的著作权由()享有。
A.甲 B.乙 C.甲与乙共同 D.软件设计师
解析:
在委托开发合同中未对软件著作权归属作出明确的约定,则软件的著作权由创作方享有,并且属于职务作品,因此著作权归甲公司享有。
4. 侵权判定
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 科学发展;
- 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 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 动物和植物品种;
- 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 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都享有著作权。
开发软件所用的思想、处理过程、操作方法或者数学概念不受保护。具体程序(结合业务逻辑的代码等)受保护。
著作权法不适用于下列情形:
- 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它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 时事新闻;
- 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不侵权 | 侵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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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题:
王某在其公司独立承担了某综合信息管理系统的程序设计工作。该系统交付用户、投入试运行后,王某辞职,并带走了该综合信息管理系统的源程序,拒不交还公司。王某认为,综合信息管理系统源程序是他独立完成的,他是综合信息管理系统源程序的软件著作权人。王某的行为()。
A.侵犯了公司的软件著作权
B.未侵犯公司的软件著作权
C.侵犯了公司的商业秘密权
D.不涉及侵犯公司的软件著作权
解析:
该源程序属于软件类职务作品,其著作权属于公司,因此王某侵犯了公司的软件著作权。
5. 标准化
(1)标准化分类
- 国际标准:ISO、IEC 等国际标准化组织。
- 国家标准:GB—中国、ANSI—美国、BS—英国、JIS—日本 等。
- 区域标准:又称为地区标准,如 PASC—太平洋地区标准会议、CEN—欧洲标准委员会、ASAC—亚洲标准咨询委员会、ARSO—非洲地区标准化组织。
- 行业标准:GJB—中国军用标准、MIS-S—美国军用标准、IEEE—美国电气电子工程师协会。
- 地方标准:国家的地方一级行政机构制订的标准。
- 企业标准
- 项目规范
(2)标准化代号
- 国际、国外标准代号:标准代号+专业类号+顺序号+年代号。
- 我国国家标准代号:强制性标准代号为 GB、推荐性标准代号为 GB/T、指导性标准代号为 GB/Z、实物标准代号为 GSB。
- 行业标准代号:由汉语拼音大写字母组成(如电子行业为SJ)。
- 地方标准代号:由 DB 加上省级行政区代码的前两位。
- 企业标准代号:由 Q 加上企业代号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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