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定义选择器
前言
CSS 样式规则有两个主要部分。选择器决定将格式化应用到哪些元素,而声明则定义要应用的格式化。最简单的选择器可以对给定类型的所有元素(如所有的 h2 标题)进行样式化,有的选择器允许我们根据元素的类、上下文、状态等来应用格式化规则。
9.1.构造选择器
选择器决定样式规则应用于哪些元素。例如,如果要对所有的 p 元素添加 Georgia 字体、12 像素高的格式,就需要创建一个只识别 p 元素而不影响代码中其他元素的选择器。如果要对每个区域中的第一个 p 设置特殊的缩进格式,就需要创建一个稍微复杂一些的选择器,它只识别作为页面中每个区域的第一个元素的 p 元素。选择器可以定义五个不同的标准来选择要进行格式化的元素。
- 元素的类型或名称。
- 元素所在的上下文。
- 元素的类或 ID。
- 元素的伪类或伪元素。
- 元素是否有某些属性和值。
为了指出目标元素,选择器可以使用这五个标准的任意组合。在大多数情况下,只使用一个或两个标准即可。另外,如果要对几组不同的元素应用相同的样式规则,可以将相同的声明同时应用于几个选择器。
最简单的选择器类型就是要格式化的元素的类型的名称(在这个例子中为 h1)
这个选择器使用上下文。这个样式只应用于 h1 元素中的 em 元素。其他地方的 em 元素不受影响
第一个选择器选择所有属于 error 类的元素。换句话说,就是所有在开始标签中包含 class=“error” 的元素。第二个选择器选择id为 gaudi 的那个元素,也就是在开始标签中指定id=“gaudi” 的元素。回忆一下,一个 id 在每个页面中只能出现一次,而一个class 可以出现任意次数。这是我们推荐 class 选择器而不推荐 ID 选择器的主要原因,你可以针对尽可能多的元素重用class选择器的样式
9.2.按名称选择元素
选择要格式化的元素,最常用的标准可能是元素的名称(也就是大家平常说的类型选择器,因为你指定了应用样式的元素的类型)。例如,可能要让所有的 h1 元素以大字号、粗体显示,让所有的 p元素以无衬线字体显示。
按照类型选择要格式化的元素
(1) 输入selector,其中se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