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st 最早想法是用于取代预处理器#define 这个宏,从而形成常量的概念。针对常量const对象,const指针及指向const的指针,函数const类型参数,const 函数返回类型, const类成员,及const成员函数,及对const最后理解的一些总结来描述 const。
① const对象和const类型的对象
对于这两个概念的描述如下
1. int const Object; //Object是一个const量是不可以被修改 Object = 2;Error
2. const int Object; //Object是 const int型他所存放的内容不可以被修改
对于1,2这两种const用于对象,表述虽然不同但是效果是一样的。因为对象本身存放着内容对对象的改变就是对于对象内容的改变,同样改变后者也是在改变前者。所以语义上一样的。
② const指针 和 指向const的指针 及两者结合
对于三个概念描述如下
1. int* const p; //指针p是const不能被修改 例如p++; //修改p本身会Error
//修改p指向内容 *p = 2; //OK
2. const int* p; //p是指向一个整形常量的指针指向的内容不可以改变 p++;//OK
// *p = 2; //Error
3. const int* const p; //指针p本身是不能被修改并且p所有有效的内容也不能被
//修改 *p = 2; Error 和 p++; Error
③ const 参数修饰 和 参数返回类型的const修饰
1.const 参数修饰
此时函数参数修饰 const的具体用法 ① ②中用法是一样的
例如 void Fun( const int I ) { I++;} //Error不能修改常量I
2.const修饰函数返回类型用法也是类似于 ①②中,仅仅修饰的对象变化变成一个返回对象
例如:const int Fun() { static int I; return I;}
int Res = (Fun())++ //Error不能修改常量返回对象
④ const类成员 和 const 成员函数
1. const成员
类const成员在构造期间会允许被初始化并且在以后不能被改变。我们就可以知道类const成员和一般const 变量是有所不同的,类const成员是对应于每个对象而言才有意义。因为他在构造期被初始化,只有当类实例化后才会进行构造。所以类const成员可以这样描述: 在类的每一次实例化时被初始化,在这个对象的生存周期中不可改变。
2. const 成员函数
描述: void Class::MemberFun() const {}; //此时这个const修饰的this所有类成员变量都不允许在这个函数体作用后被修改。这在设计上会带来一些好处,能防止你意外的处理带来的问题。
类的非静态成员函数有个this指针,函数后面的const就是修饰*this的;
int Fun() const; == int Fun(const ClassName* const this);
总结:
<1> const 常量 一般编译器不会分配空间只是维护一张表。而当extern 外部引用这个常量或者“&”对这个常量取地址时,编译器才会为其分配地址。Const本身的机制比较复杂。
<2> const 记忆法则 const修饰后面一个最近的名称。我曾初学的时候被const 修饰搞的糊里糊涂,后来慢慢的总结我觉得这样理解最容易的。
例子: const int I; 此时const仅仅修饰int 表明 I不是一个常量但是I的内容是常量。因为c/c++表达 对I的改变就是对I内容的改变所以 I也类似一个const。大家不妨可以用指针const修饰试试理解会有帮助的我想。
<3> 对于所有非const 类型可以无条件转化为 const类型,但是后者不能自动转化为前者除非显式的强制转化去掉const性。这样做是有意义的,因为const类型是非const的一个子集是一种特殊,由普遍转化为特殊是合理的,就象模板特化,继承的向上映射都是有意义的。
<4> 记住所有const修饰的内容并不是永远不可改变,如果人为的强制转化编译器是不会提醒的。因为它没有义务这么做,所以我们对其转化时要小心。
<5> 在const类成员函数处理时,我们引入了mutable修饰类成员变量,经过其修饰的成员变量可以在const类成员函数中被修改,编译器是允许的。而其他未被mutable修饰的成员还是按照const规则不能在const成员函数中被改变。
但是对于“③ const 参数修饰 和 参数返回类型的const修饰 ”和总结部分的<2>,我想补充或者说不同见解如下:
限定函数的传递值参数:
void Fun(const int Var);
分析:上述写法限定参数在函数体中不可被改变。由值传递的特点可知,Var在函数体中的改变不会影响到函数外部。所以,此限定与函数的使用者无关,仅与函数的编写者有关。 结论:最好在函数的内部进行限定,对外部调用者屏蔽,以免引起困惑。如可改写如下:
限定函数的值型返回值:
const int Fun1();
const MyClass Fun2();
分析:上述写法限定函数的返回值不可被更新,当函数返回内部的类型时(如Fun1),已经是一个数值,当然不可被赋值更新,所以,此时const无意 义,最好去掉,以免困惑。当函数返回自定义的类型时(如Fun2),这个类型仍然包含可以被赋值的变量成员,所以,此时有意义。
用于指针的两种情况分析:
int const *A; file://A可变,*A不可变
int *const A; file://A不可变,*A可变
分析:const是一个左结合的类型修饰符,它与其左侧的类型修饰符和为一个类型修饰符,所以,int const 限定 *A,不限定A。int *const 限定A,不限定*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