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封锁协议是:事务T在修改数据之前必须先对其加X锁,直到事务结束才释放。
一级封锁协议可有效地防止“丢失更新”,并能够保证事务T的可恢复性。
二级封锁协议
二级封锁协议是:事务T对要修改数据必须先加X锁,直到事务结束才释放X锁;对要读取的数据必须先加S锁,读完后即可释放S锁。
二级封锁协议不但能够防止丢失修改,还可进一步防止读“脏”数据。但是由于二级封锁协议对数据读完后即可释放S锁,所以不能避免“不可重复读”错误。例如,表10.6所示的并发操作执行过程,遵从二级封锁协议,但发生了“不可重复读”错误。
三级封锁协议
三级封锁协议是事务T在读取数据之前必须先对其加S锁,在要修改数据之前必须先对其加X锁,直到事务结束后才释放所有锁。
由于三级封锁协议强调即使事务读完数据A之后也不释放S锁,从而使得别的事务无法更改数据A。三级封锁协议不但防止了丢失修改和不读“脏”数据,而且防止了不可重复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