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数模板
1>函数模板语法
函数模板实际就是建立一个通用函数,其函数类型和形参类型不具体指 定,用一个虚拟的类型来代表。这个通用函数就称为函数模板。凡是函数体相 同的函数都可以用这个模板来代替,不必定义多个函数,只需在模板中定义一 次即可。在调用函数时系统会根据实参的类型来取代模板中的虚拟类型,从而 实现了不同函数的功能
2>函数模板定义形式:
由:模板说明+函数定义+函数模板调用,组成
template<类型形式参数表typename或者class T>
类型 函数名(形式参数表){
语句序列
}
1>模板说明
template<typename T1,typenameT2......>当需要传两个不同类型的数据时需定义两个
template<class T1,class T2.....>两个意义一样,
2>函数定义
类型
函数名 (形式参数表)
{
}
**注意:**模板说明的类属参数必须在函数定义中出现一次 函数参数表中可以使用类属类型参数,也可以使用一般类型参数
3>函数模板调用
max(a, b); //显式类型调用
max(a, b);
//自动数据类型推导
3>当函数模板和普通函数同时存在时的调用规则
1>函数模板像普通函数一样被重载,
2>C++编译器会优先选择普通函数,
3>如果函数模板可以产生一个更好的匹配,那么选择函数模板,
4>可以通过空模板实参列表的语法限定编译器只能通过模板匹配.
4>使用类模板
类模板和函数模板定义和使用类似,如果两个和多个类功能相同时,仅仅数据类型不一样,就可以使用类模板
template <typename T>
class A {
public:
A(T t) {
this->t = t;
}
T &getT() {
return t;
}
public:
T t;
};
1>类模板用于实现类所需数据的类型参数化
2>类模板在表示支持多种数据结构显得特别重要,这些数据结构的表示和算法不受所 包含的元素类型的影响
5>继承中类模板使用
继承中父子类和模板类的结合情况
1.父类一般类,子类是模板类, 和普通继承的玩法类似
2.子类是一般类,父类是模板类,继承时必须在子类里实例化父类的类型参数
3.父类和子类都时模板类时,子类的虚拟的类型可以传递到父类中
结论:子类从模板类继承时候,需要让编译器知道,父类的具体类型是什么
1.父类一般类,子类是模板类, 和普通继承的玩法类似
2.子类是一般类,父类是模板类,继承时必须在子类里实例化父类的类型参数
3.父类和子类都时模板类时,子类的虚拟的类型可以传递到父类中
6>类模板函数的三种表达方式
1>所有类模板函数写在类内部
2>所有类模板函数写在类外部,同一个CPP中
在同一个 cpp 文件中把模板类的成员函数放到类的外部,需要注意以下几 点
1> 函数前声明 template
<类型形式参数表>
2> 类的成员函数前的类限定域说明必须要带上虚拟参数列表
3> 返回的变量是模板类的对象时必须带上虚拟参数列表
4> 成员函数参数中出现模板类的对象时必须带上虚拟参数列表
5> 成员函数内部没有限定
3>所有类模板函数写在类外部,不同.h和.cpp中
当类模板的声明(.h 文件)和实现(.cpp 或.hpp 文件)完全分离,因为类模板的特殊实现,
我们应在使用类模板时使用#include 包含 实现部分的.cpp 或.hpp 文件。
7>友元函数
(1) 类内部声明友元函数,必须写成一下形式
template
friend A addA (A &a, A &b);
(2) 友元函数实现 必须写成
template
A add(A &a, A &b)
{
//…
}
(3) 友元函数调用 必须写成
A c4 = addA****(c1, c2);
8>模板类与静态成员
public: static int count;
template <typename T> int A<T>::count = 666;类外
1> 从类模板实例化的每个模板类有自己的类模板数据成员,该模板类的所有对象共享 一个 static 数据成员
2>和非模板类的 static 数据成员一样,模板类的 static 数据成员也应该在文件范围定 义和初始化
3>static 数据成员也可以使用虚拟类型参数 T
9>小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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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模板的类型参数可以有一个或多个,每个类型前面都必须加 typename 或 cla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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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使用类一样,使用类模板时要注意其作用域,只有在它的有效作用域内用使用它定义 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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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板类也可以有支持继承,有层次关系,一个类模板可以作为基类,派生出派生模板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