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的实例化:类名 对象名();

实例化的两种方式:

1.直接定义对象:
先定义一个类:
class A{
public:
A(){};
virtual~A(){};

... ...

};
实例化:

A a;//可以是对应与构造函数传参数进去
a.成员函数;
a.成员变量;
a就是一个对象。
2.定义一个类指针的方法:
A*p=new A;//同样可以直接对应构造函数传参
p->成员函数;
p->成员变量;
 

但划重点:不能A   a();//A  a(void);

没有参数,是不需要加上括号的,如果加了括号,就不是定义一个对象了,而是声明了一个函数,返回该类型,所以上面的A a();实际上是调用一个函数名为a,返回类型为Test的函数,而不是创建了一个对象a,去掉括号后,就是调用的没有形参的构造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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